


公告日期:2025-07-05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 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截至目前,立信拥有 A 股上市公司 770 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
时)会议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1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2025 年 3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3.2025 年 4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及审计重点等进行了关注确认,明确了审计相关的责任。
4.2025 年 7 月 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与立信的沟通会,听取立信对
公司审计执行和完成情况以及发表意见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立信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和依据,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并明确表达了各自的意见。
5. 2025 年 7 月 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完成后与审计委员会沟通材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
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完成后与审计委员会沟通材料》发表了否定意见。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832号)。对公司 2024 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833 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尊重立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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