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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4 11:16:23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山东
我的82000股基本被清零了
发表于 2025-07-03 15:46:37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400235 证券简称:R 爱康 1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处分告知书【2025】第70 号)、《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处分告知书【2025】第 71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7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2 日

作出主体: 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 其他(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爱康实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爱康新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邹承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裁

袁源 董监高 原董事、原高级副总裁

易美怀 董监高 原监事

施周祥 董监高 原董事、原高级副总裁、原财务总监

田野 董监高 原董事、原高级副总裁

邹晓玉 董监高 董事

张金剑 董监高 原副董事长、原高级副总裁

沈龙强 董监高 原董事、原高级副总裁、原董事会秘书

黄玉林 董监高 董事

官彦萍 董监高 原董事

周品娟 董监高 原监事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处分告知书【2025】第 70 号)主要内容: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7 号),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涉嫌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8 年 12 月 26 日,你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邹承慧控制的江苏爱康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你公司购买爱康实业持有的上海爱康富罗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罗纳租赁)26%的股权。2018 年底,你公司向爱康实业支付了首笔 95%股权转让款 24851.26 万元。
直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富罗纳租赁前述股权变更登记才完成。2019 年,邹承
慧控制的爱康实业占用你公司股权转让预付款 24851.26 万元。

2020 年至 2023 年,富罗纳租赁大额资金长期被邹承慧及其控制的上海爱康
富罗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罗纳投资)等公司控制、使用,经计算,邹承慧及其控制的富罗纳投资等通过富罗纳租赁实质占用你公司资金余额分别
为 17,909.38 万元、24,225.00 万元、25,459.22 万元、25,459.22 万元。

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2 月,邹承慧通过北京汇通方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汇通)实际控制公司下属子公司朝阳爱康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朝阳电站)、大安市爱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安电站);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2 月,邹承慧通过北京汇通实际控制公司下属子公司伊
川县佳康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川电站)、锦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电站)、崇左市爱康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左电站)。2021年,邹承慧通过实际控制朝阳电站、大安电站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496.26 万元。2022 年,邹承慧通过实际控制伊川电站、锦州电站、崇左电站共 3 家电站新增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 33710.45 万元,通过实际控制朝阳电站、大安电站、伊川电站、锦州电站、崇左电站共 5 家电站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 35976.71 万元。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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