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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2 18:05:06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ST特信 公告编号:2025-29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于 2025 年 7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十五次会议。公
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加表
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
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4〕9 号)。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 号)后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9.8.1 条第(八)款“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
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
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简称由“特发信息”变更为“ST 特信”;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07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 5%。

(二)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况

1.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

公司已对 2015-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2〕24136-6号)。

2.公司即将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第 9.8.8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同时针对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导致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的因素已经消除,自行政处罚
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即将满 12 个月,公司将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逐条自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九章所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信息本部向东莞银行申请 5 亿元授
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总用信额度不超过 5 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 1 年。

具体授信额度及用信品种以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最终批复及与授信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且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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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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