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5-067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9,4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94,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88,469,836股变更为188,175,836股,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变更为 188,175,836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6月24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肖舒月
联系电话:0574-65192666
传真:0574-65192666
邮箱:stock@nbkbe.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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