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7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重新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485.7116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5.6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21.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372.1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48.9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
已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109 号)。结合
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存,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重新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11,245.08 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以及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10,679.89 万元(含利息收入,
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共计 21,924.97 万元(最终金
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年产 10000 台套智能物流装
备生产线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肥井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井松机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肥井松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
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管
理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股东会授权,公司全
资子公司合肥井松机器人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母公司合肥井松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保荐机
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专户开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投项目 账户余额(人民
名称 户行 币/万元)
合肥井松机器 兴业银行股份有 年产 10000 台套
人有限公司 限公司合肥分行 499010100102355535 智能物流装备生 0.00
产线一期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一)、合肥井松机器人有限公司(甲
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乙方)、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的四方协议具体内
容如下:
(一)甲方二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99010100102355535,截至 2025 年 月 日,专户余额为 万元。该专户
仅用于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