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备案材料,只是相关审核机构收到了发行人提交的关于境外发行H股的一系列申报文件,是备案流程开始的一个环节。在接收材料后,审核机构会对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等,看是否符合境外发行H股的相关法规、政策要求 。只有当审核机构完成审查,认为材料符合要求,给出明确的备案通过结论时,才意味着真正完成了备案。
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存在问题、缺失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发行人需要按照审核机构的反馈进行补充、修改材料,重新提交审核,直至通过备案审核。
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存在问题、缺失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发行人需要按照审核机构的反馈进行补充、修改材料,重新提交审核,直至通过备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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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6 20:35:04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备案申请材料
获中国证监会接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向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牧
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本次发行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并于近日获中国证监会接收。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6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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