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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3 19:57:13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5-02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369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147.6080 万股;行权价格为 10.94 元/股。

2、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 投资者注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 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深圳长城开 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3 年 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3 月 2 日,深科技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
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

4.2023 年 4 月 7 日晚,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转发的国资委《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28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深科技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5.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7.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公告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9.2023 年 6 月 26 日,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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