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14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诚信形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值管理,即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公司通过制定合适的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以及通过资本运作工具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
(二)整体性原则:公司遵循整体性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将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实时化、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结合自身情
况,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ESG管理体系以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团队负责,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牵头实施,公司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第六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和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市值管理相关工作,职责包括:
(一)审议通过市值管理的长期目标与计划: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分析公司市值的合理性,确定市值管理的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市值管理的计划:市值管理计划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
(三)跟踪评估市值管理的计划和效果,完善和修订市值管理计划:市值管理计划在实施工作中,如发现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外部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视情形决定对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
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提升。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当做
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同时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司声誉和投资者利益。
第十条 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法合规地牵头完成市值管理相关工作,充分了解市场信息做好资本市场对接及沟通、舆情监测、定期市值表现跟踪
分析。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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