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 金一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开市
起复牌。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
券简称由“ST 金一”变更为“金一文化”,证券代码仍为“002721”,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 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金一”变更为“金一文化”
3、股票代码:002721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5 年 6 月 16 日
5、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将
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开市起复牌。
6、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 10%。
二、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 号),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9.8.1 条第(八)项的情形,深圳证
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起继续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逐项排查,不存在 9.8.1 条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也符合 9.8.8 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2 年度存货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存货存在减值迹象,进而对 2020 年末、2021 年末存货以财务报表减值测试为目的进行评估,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对 2020 年、2021 年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京会兴专字第 65000028 号《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会计处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024 年1 月 30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京会兴专字第00840001 号《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
明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等相关公告。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2024〕8 号):
“经查明,金一文化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金一文化 2020 年及 2021 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 2020 年虚增存货
6.10 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 5.92%,虚增利润总额 6.10 亿元,占当期利润总
额的 21.21%;2021 年虚增存货 6.37 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 7.03%,虚增利
润总额 0.28 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1.89%。上述事项导致金一文化 2020 年、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截至目前,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十二个月。
(三)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逐条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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