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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2 07:09:21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西
海印5(400251)的邵老板指邵建明,截至2025年6月,他被证监会处理过4次,具体情况如下:

- 2019年:海印股份因“神药”事件公告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邵建明被广东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 2024年:因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金额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邵建明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年12月6日,海印股份及邵建明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 2025年:因海印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邵建明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400万元罚款。
发表于 2025-06-10 19:33:07

公告日期:2025-06-10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400251 证券简称:海印 5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6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邵建明 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制人

邵建佳 董监高 董事、总裁

潘尉 董监高 董事、副总裁

吴珈乐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温敏婷 董监高 时任财务总监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5-043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海印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广州广湾十八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湾十八)、广州海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体育)、茂名高岭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高岭)、北海高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高岭)和广州体宾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宾商务)等 5家公司为海印集团下属子公司。海印集团及上述子公司均为海印股份的关联方。
2021 年至 2022 年,海印股份通过广东茂名大厦有限公司、肇庆大旺海印又
一城商业有限公司、四会海印新都荟商业有限公司和茂名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4 家子公司,以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将上市公司资金经多家供应商中转,与控股股东海印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广湾十八、海印体育、茂名高岭、北海高岭和体宾商务等 6 家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2021 年,海印股份向上述关联方转出资金 139,550,000 元,转回资金 43,500,000 元,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合计183,050,000 元。2022 年,海印股份向上述关联方转出资金 88,450,000 元,转回资金 145,000,000 元,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合计 233,450,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海印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在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也未披露与广湾十八、海印体育、体宾商务的关联关系,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广东监管局认为,海印股份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公告编号:2025-043

海印股份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中,时任董事长邵建明,时任董事、总裁邵建佳,未勤勉尽责,是对海印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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