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证券代码:300769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份来源、参加对象等要素均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如参加对象的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或者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而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普通股。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自筹出资,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公司向参加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参加对象贷款提供担保,不涉及杠杆资金,不涉及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人员预计不超过 404 人,其中,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 人,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预留份额,暂存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待确定认购对象后再办理非交易过户。预留份额的认购对象应当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预留份额认购时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 1 年内,如未完全分配的,剩余预留份额失效,与之相关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另行处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注销。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14.41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457,516 元(含预留授予),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40,457,516 份,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采用自行管理模式,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购买公司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2,807,600 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其中,首次受让不超过 2,353,300 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4%;预留受让不超过 454,300 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首次授予份额未完全分配的,可以调整至预留授予。
截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之日,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60 个月,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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