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九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发行保荐书所有简称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名称...... 3
二、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3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4
五、保荐人内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8
一、推荐意见...... 8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8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五、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
件 ...... 9
六、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规定的科创属性标准······13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13
八、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19
九、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21
十、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査结论......21
十一、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1
十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
防控的意见》要求的核查事项......22
十三、发行人股东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的核查......2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本机构”或“中信证券”)。二、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戴五七,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了绿康生化、东亚机械、八马茶业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罗平锌电非公开发行、英联股份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罗平锌电、中利集团等重组收购项目。
马锐,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了弘信电子、绿康生化、东亚机械、兴通股份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厦工股份非公开及公开增发项目、金龙汽车配股及非公开发行项目、罗平锌电非公开发行、兴通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等再融资项目;罗平锌电、兴通股份、建发股份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
项目协办人:刘博瑶,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参与东亚机械、兴通股份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兴通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等再融资项目;兴通股份、建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吴小琛、曾文煜、刘翘楚、黄靖义、卢芳菲、刘付鹏、郑邦威、马环宇、陈靖、许艺彬。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UX IC CO., LTD.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柯炳粦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 年 2 月 10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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