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公告研报吧 > 正文
  • 最近访问:
公告研报吧
返回公告研报吧>>
发表于 2025-05-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坤电气”“发行人”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兴业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3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
并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及
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本公司共开展了 5 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 年 12 月 26 日,兴业证券与益坤电气签署了辅
导协议,由兴业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对公司进行辅导。2023 年 12月 26 日,本公司向贵局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报告,贵局确认辅导
备案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在初步尽职调查的基础
上,经过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
师事务所共同商讨,针对益坤电气存在的问题,制订了辅导工作时间表,提出了总体辅导方案。

(二)2023 年 12 月-2025 年 5 月,兴业证券根据《保荐人
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进行资料收集、现场检查等工作。本公司会同律师、会计师就益坤电气的独立性进行了持续核查,并调查和评估了益坤电气各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协助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业务制度、部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制度等,并推动其有效运作。同时,本公司会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开展调查。本公司对益坤电气历史沿革、业务情况、资产情况、董监高任职情况、公司治理、同业竞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财务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进行尽职调查,对益坤电气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了函证和访谈,核实发行人的业务情况和与客户、供应商的关联关系等。

(三)2023 年 12 月-2025 年 5 月,保荐机构多次组织召开
益坤电气 IPO 项目的中介机构协调会,沟通尽职调查情况和发行人规范运作问题。

(四)2023 年 12 月-2025 年 5 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

(五)2024 年 1 月及 12 月,本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
事务所对辅导对象进行了集中培训,解读了首次公开发行条件及审核流程;结合监管审核形式和案例,详细剖析了监管审核关注重点;讲解了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等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 IPO 发行财务审核及反馈意见要点、会计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辅导机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模拟考试。
(六)2025 年 5 月 8 日,兴业证券内核小组对益坤电气项
目进行了内核。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内控制度的持续改进和完善

在充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的基础上,兴业证券辅导小组对发行人治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提出更高要求。在兴业证券辅导小组的协助下,发行人内控制度持续改进、完善,已取得较好成果,内控管理效率显著提升。

(二)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相关法规的掌握理解问题

发行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规范运行相关法规等知识的掌握尚不够深入。兴业证券协调发行人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开展了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整理汇总了企业发行上市及上市公司规范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理解。

(三)现场检查整改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关于整改情况的说明,发行人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公司最后一次接受现场检查至辅导工作完成期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辅导工作效果

(一)辅导机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

1.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

兴业证券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