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4 05:32:49 股吧网页版
韩国华城电池厂火灾涉事企业代表一审获刑15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首尔9月23日电 (刘旭刘思宁)韩国水原地方法院23日对“华城电池厂火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涉事企业代表朴淳瓘(音)有期徒刑15年。

  据韩联社报道,朴淳瓘(音)因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被派遣劳务保护法》和《产业安全保健法》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这也是自2022年韩国实施《重大灾害处罚法》以来,相关案件中判处的最高刑期。

  法院指出,从涉事企业成立至火灾发生期间,朴淳瓘未履行保障员工安全的义务,使工人长期暴露在危险作业环境中,其行为与事故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本次火灾属于“原本可以避免的事故”。

  当天,法院还以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业务过失致人死伤等罪名,判处朴淳瓘之子、涉事企业总括本部长朴重彦(音)有期徒刑15年、罚款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102.67元)。

  2024年6月24日,位于韩国京畿道华城市的一家电池厂发生火灾,造成23人遇难,其中包括17名中国公民。事故调查组公布的结果显示,该厂通过调包等方式规避质量检查,生产过程粗制滥造,最终导致不良电池产品起火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