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3 23:40:50 股吧网页版
第二批科创债ETF上市在即,首批8只产品已进入“百亿俱乐部”
来源:北京商报

  第二批14只科创债ETF将在9月24日一同上市,至此,上市的科创债ETF将扩容至24只。回顾科创债ETF发行盛况,24只产品均自申报后火速成立,发行总规模近700亿元。目前已上市的10只产品中,更已有8只产品规模跻身“百亿俱乐部”。有业内人士表示,首批产品规模快速扩张,显示市场对政策支持明确、收益稳健的科技主题债券工具需求旺盛。在利率债行情震荡、资金宽松叠加第二批产品建仓上市的情况下,仍可关注科创债ETF的投资价值。

  第二批科创债ETF上市在即

  成立仅一周后,第二批科创债ETF将于9月24日同步上市。从此前的发行情况看,科创债ETF吸金实力突出。第二批产品均一日结募,并在9月17日成立,14只产品发行总规模为407.86亿元。

  回顾6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要大力发展科创债,加快推出科创债ETF,积极发展可交换债、可转债等股债结合产品。当日,10家公募集体上报首批科创债ETF,产品于7月2日正式获批并在7月7日启动发行,募集规模上限均为30亿元。7月10日,首批10只基金同步成立,发行总规模达289.88亿元。成立7日后,首批产品已火速于7月17日集体上市。

  若加上第二批产品,当前两批科创债ETF的首募总规模已近700亿元,伴随第二批产品上市定档,上市的科创债ETF也将扩容至24只。

  值得一提的是,首批科创债ETF上市后规模仍在持续增长。截至9月22日,首批10只科创债ETF中,多达8只产品规模已超过百亿元。其中,嘉实基金旗下科创债ETF以197.62亿元的规模暂居首位,同时,鹏华基金、华夏基金旗下科创债ETF暂居第二、第三,最新规模分别为173.54亿元、153.06亿元。另外,最新规模超百亿元的还有招商、富国、易方达等5家公募旗下产品。

  产品独特投资价值凸显

  按上市ETF标的指数看,多数产品跟踪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其余部分产品则跟踪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或深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

  以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为例,据中证指数官网,该指数从沪深交易所上市的科技创新公司债中,选取剩余期限、信用评级符合条件的债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相应科技创新公司债的整体表现,截至9月22日,该指数年初至今涨1.24%。

  不过,若聚焦首批产品上市以来净值表现,10只ETF则均小幅下跌。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表示,首批产品规模快速扩张,显示市场对政策支持明确、收益稳健的科技主题债券工具需求旺盛,上市初期小幅下跌是债市调整后的正常反应,科创债ETF净值波动远小于权益类ETF,票息收益为主的特性使其在债市企稳后有望重新凸显稳健优势。

  国泰基金也指出,2025年下半年,A股市场显现明确牛市特征。相比之下,债券走势逆风,主要由于“股债跷跷板”效应,市场情绪和灵活配置资金流失带来的压力。目前债券市场对股市走势反应逐渐钝化,预计债券走势重回基本面。从中期维度来看,需求偏弱的背景下,货币政策易松难紧,调整或依然是配置的机会。在此背景下,科创债正凸显出独特投资价值。

  作为首批产品中规模破百亿元的基金管理人之一,鹏华基金表示,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科创债ETF的流动性预计仍将维持在较好水平。一方面,第二批科创债ETF发行带来增量资金的持续流入,有助于维持市场活跃度;另一方面,政策支持也为流动性提供了保障,科创债ETF鹏华等首批产品获准纳入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范围。这意味着投资者可以利用这些ETF进行质押融资,显著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该举措也将进一步增强该类ETF的流动性和市场吸引力。

  展望后市科创债ETF配置价值,鹏华基金债券指数投资团队表示,“反内卷”政策和风险偏好对债市的压制作用已经转弱。第一波对于基金费用新规的交易已经结束,但资金将处于不稳定的观望状态,从而使得债券市场波动加大。短期来看,10年期国债收益率突破1.8%后迅速修复,表明1.8%上方存在配置资金积极入场。叠加反复炒作买债,债券市场对于利多明显变得敏感,短期债券可能还有进一步上涨的空间。在利率债行情震荡、资金宽松叠加第二批产品建仓上市的情况下,仍可关注科创债ETF的投资价值。

  北京商报记者郝彦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