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0 22:36:10 股吧网页版
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2025年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专家评审阶段性结果查询的公告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9月20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关于2025年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专家评审阶段性结果查询的公告。

  在有关部门、申报企业和评审专家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按照《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对2025年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简称2025年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进行了评审。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公告如下:

  一、各相关申报企业可自行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s://fuwu.nhsa.gov.cn)“2025年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模块(以下简称目录调整模块)查询评审结果。

  二、专家评审结果为“拟简易续约”“拟重新谈判续约”“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拟价格协商”的药品,请相关企业在“目录调整模块”下载对应的“确认函模板”,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9月23日12:00前上传至“目录调整模块”,并于当日将原件寄送至国家医保局(以寄出邮戳为准)。请同步下载对应的“资质材料”模板,并按要求报送。

  三、对于确认参加谈判(含“谈判续约”和“谈判新增”)、竞价和价格协商的药品,请相关企业在“目录调整模块”下载对应的“报送材料模板”,并按要求填写、提交。企业要确保所提交的数据和材料完整、真实、可靠,并于2025年9月30日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第一册材料同时提供Word及PDF版)各1份寄送至国家医保局(以寄出邮戳为准)。

  专家评审确定的谈判/竞价/价格协商主规格、参照药品和支付范围等内容请在“确认函操作”栏点击查看。

  四、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拟价格协商”的目录外药品,表明该药品被纳入了2025年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谈判/竞价/价格协商范围,获得了谈判/竞价/价格协商资格,不代表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

  五、我局拟于近期在北京召开拟谈判/竞价/价格协商企业现场沟通会(具体要求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企业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六、为确保目录调整后续阶段顺利进行,2025年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正式发布前,各申报企业请勿擅自对外发布本次调整的任何信息。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