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唐僧和孙悟空争当“话事人”、《甄嬛传》变成“枪战片”、《人民的名义》中沙瑞金和高育良开展魔法攻击……近段时间,一些人工智能(AI)魔改内容在短视频平台上引发争议。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多元化的艺术重构形式被催生,从影视二次创作、AI歌手翻唱到绘画风格模仿,AI生成内容(AIGC)在拓宽创作边界的同时,也让“合理使用”与“侵权”的界定愈发模糊。
经典老剧承载着几代人的文化记忆与艺术匠心,同时也是文化传承的载体。尽管魔改也是一种创新,但这种片面追求夺人眼球的效果,充斥低俗恶搞内容,超过了对原著进行改编所允许限度的魔改,通过AI技术的改编,把很多原创者表达的内涵、内核、内容,包括原创的思想都改变了,违背了原创者的初心,与原著精神内核相悖的形象,恐有亵渎经典之嫌。
泛滥的AI魔改,尤其是对那些已经深入人心、公认具有很高艺术价值的经典老剧魔改,在让人感觉荒谬甚至不适的同时,恐怕还有更大的隐患。借助于AI技术,轻易将画面、人物动作进行修改,带来的变动更加夸张,也更加冲击感官认知。但这种所谓的“二次创作”则可能涉及知识产权法律问题。
AI技术确实带来很多积极的方面,也有一些负面的效果,它会滋生很多新型的侵权行为。尽管AI技术作为一种工具和手段本身并不构成侵权,因为工具往往是中立的。但使用这种软件技术去进行魔改则有可能构成侵权。一方面,目前这类经典老剧版权并未过期,如果未获得原创者许可,便使用AI擅自对原作进行再加工、再创作,则涉嫌侵犯原创者的著作权。另一方面,在一些恶搞型换脸视频中,使用了原来影视剧中的某些人物形象,使用演员的肖像,让演员形象受到严重歪曲,则涉嫌侵犯当事人肖像权。
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经过AI技术处理的短视频,不仅愈发逼真流畅、真伪难辨,而且制作门槛越来越低。任何影视二次创作都可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AI爆改经典影视作品也概莫能外。AI爆改视频理应严守二次创作法律边界。一方面,创作者、发布平台要尊重原创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寻求与版权方的合作和授权,确保“AI二创”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创作者在二创过程中也应严守创作底线,不过度解构、曲解原作内容。不符合人物和剧情设定的颠覆式、反转式爆改,不仅达不到幽默的效果,还会对原作品版权和表演者的形象造成损害,造成对传统经典的冒犯和践踏。
无论如何,AI技术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帮凶,对经典影视作品来说,AI爆改必须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运行,并引导形成积极的价值观,如果失去了“守正”的“创新”,变成没有边界的恶搞,就不是可以“一笑而过”的小事。对于AI爆改侵权行为,如果进行追责的话,视频发布者将承担赔偿责任,短视频平台方未尽审核义务,造成侵权行为范围后果扩大,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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