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第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明确生产灭菌乳(俗称“纯牛奶”)只能以生乳为原料,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奶粉加水复原而成的牛奶)。自此,灭菌乳产品全面进入“生鲜”时代。
标准中删除复原乳内容
依照《灭菌乳》旧国标规定,超高温灭菌乳是指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在连续流动的状态下,加热到至少132℃并保持很短时间的灭菌,再经无菌灌装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
此次1号修改单,将超高温灭菌乳的定义修改为“以生牛(羊)乳为原料,在连续流动的状态下,加热到至少132℃并保持很短时间的灭菌,再经无菌灌装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删除了原标准中“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的表述。该标准下另一类“保持灭菌乳”同样删除了复原乳有关表述。原标准中对复原乳有关的标识规定也一并进行了删除。
复原乳又称还原奶,是指把牛奶干燥成乳粉后,再添加一定的水或牛奶制成的乳液。国务院早在2005年就发布了《关于复原乳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巴氏杀菌乳(低温鲜奶)中不允许添加复原乳,鼓励使用生鲜乳。凡是在酸牛乳、灭菌乳中使用乳粉的商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复原乳”字样及使用比例。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完善液态奶标准,规范复原乳标识,促进鲜奶消费。
灭菌乳又叫“纯牛奶”,与保质期较短且需低温储存的巴氏奶相比,最大特点是保质期可达到6个月以上,且可常温储存。另一区别在于,在此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1号修改单实施前,灭菌乳除使用生牛乳作为原料外,还可添加复原乳作为原料。而1号修改单的出台,也被业内视作为《灭菌乳》新国标修订做准备。
2023年12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就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就包括《灭菌乳》的国标修订。此次《灭菌乳》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仅以单一品种生乳为原料”,去掉了“牛羊”奶源限制,增加了水牛乳、牦牛乳、骆驼乳、马乳、驴乳等特色奶畜乳的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限定。另一重要变化是删除“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的表述,明确“仅以单一品种生乳为原料”,同时删除了有关复原乳的标识规定。
此后,灭菌乳去复原乳进程开始加快。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部署落实灭菌乳国家标准。同年3月,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25—2030年)》,提出修订灭菌乳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升乳制品加工水平,规范复原乳标识标注。3月16日,国家卫健委与市场监管总局发布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第1号修改单(简称《灭菌乳》新标准),明确灭菌乳只能以生乳为原料,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
利好国产生鲜乳产业
今年3月,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奶业创新团队相关负责人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1号修改单的解读文件,其中提及,此次修订不涉及灭菌乳安全指标,主要变化是明确生产灭菌乳只能以生乳为原料,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使用复原乳生产的乳品不得标注“纯牛(羊)奶”或“纯牛(羊)乳”,将作为调制乳管理。
此次修订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完善液态奶标准,规范复原乳标识,促进鲜奶消费”的部署要求。二是灭菌乳是我国液态奶消费市场的主要产品。此次修订将灭菌乳的原料限定在生牛(羊)乳,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乳品的需求。三是有利于更好发挥国产生鲜乳(原料奶)优势,国产生鲜乳质量安全和优质水平大幅提升。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称,2023年我国奶牛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6%,精准化饲喂、机械化挤奶比例达到100%。农业农村部连续16年对生鲜乳抽检监测,生鲜乳抽检合格率均保持在99.9%以上,近年来生鲜乳的乳蛋白、乳脂肪、体细胞等主要营养卫生指标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此次修订符合我国产业发展实际,符合我国的国情、农情”。就国际情况而言,多数发达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也要求不在灭菌乳生产中使用复原乳。
对于消费者的影响,该负责人认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生乳为原料生产的灭菌乳,保留了更多的天然营养成分,提升产品的天然性和新鲜度,让老百姓能够享受到更多营养丰富的高品质乳品,有利于增强消费者的健康体验和消费信心。二是灭菌乳产品包装将只标注“纯牛(羊)奶”或“纯牛(羊)乳”,不再标注复原乳相关内容,标签更加清晰,消费选择更为简单。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1号修改单实施之前,添加复原乳的灭菌乳产品在市面上已较少出现,但在酸奶、调制乳等产品上依然可以看到“复原乳”的身影,如旺仔牛奶、明治保加利亚式轻酸奶、味全“9小时发酵”酸奶等。
有大型乳企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证实,随着国内奶源价格走低,大型乳企没有必要将牛奶喷粉后再还原成液奶生产,进而导致成本增加,因此使用复原乳生产纯牛奶的企业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