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6 01:53:20 股吧网页版
剑指“大数据杀熟”、捆绑销售等乱象,国办发文提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来源:北京商报

  为着力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等突出问题,优化消费环境、改善游客体验、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通知从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水平和增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保障能力四个方面提出多项内容。其中包括督促在线旅游平台与旅游经营者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得以“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行为侵害游客权益;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通过网络巡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等。

图片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官网截图

  在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方面,通知指出,要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中的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协调、规范、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联动协同,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通知列举了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其中,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日常协调、联络等工作。依法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查处旅游市场中违反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职责处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相关事宜。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依法查处倒卖博物馆门票、车票、船票或其他有价票证,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商业营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游客合法权益、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查处旅游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依法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

  在落实旅游经营者主体责任一项中,通知还提到了“大数据杀熟”等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

  近年来,对于旅游平台、出行平台“大数据杀熟”的投诉越来越多:同一时间,用不同账号在同一平台查阅同一酒店房型或同一航班,显示价格却不同;购买某一房型或机票后,24小时内该产品出现大幅降价……

  针对此类现象,通知指出,推动各类旅游经营者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理念,依法依规经营,提高服务品质,保障游客出游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指导旅行社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加强导游队伍管理,依法保障导游劳动权益。督促在线旅游平台与旅游经营者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得以“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行为侵害游客权益。推动在线旅游平台良性竞争,依法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在线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压实旅游包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购物场所、旅游景区等做到质价相符,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资深旅游专家王兴斌表示,平台利用大数据给诸多旅游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其中的漏洞在损害其权益,将“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等近几年旅游业的新问题加入该通知,有利于后续打击监管工作的开展。

图片来源:北京商报制图

  此外,在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方面,通知提出,加强监管检查和执法协作。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通过网络巡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稳步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检查和执法协作。发现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问题线索,及时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

  此前,在文旅部2025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文旅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刘楠曾表示,将持续开展明查暗访。重点访查热门旅游线路、旅游景区,发现并通报强迫购物、导游乱象等市场经营秩序问题。重点筛查以旅行社、导游、陪游、旅游管家等名义招徕游客的经营活动,重点监测亲子游、研学游、避暑游相关包价旅游产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不签订旅游合同、随意转团卖团等违法违规行为。

  王兴斌表示,一般情况下,暑期旅游旺季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平日严重,通过暑期的监管工作,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发现旅游市场问题。新发布的通知也明确了接下来的日常监管方向,有利于进一步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和旅游消费者的权益。

  北京商报记者关子辰牛清妍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