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算法、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催生了许多新业态,同时也引发了不少新的争议和纠纷。
记者从国新办日前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贺小荣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回应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新需求,制定了人脸识别、网络消费、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等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例如,依法认定网络主播虚构事实、恶意炒作营销构成欺诈,判决退还消费者购物价款并赔偿消费者三倍价款。
贺小荣表示,在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制裁经营者违背销售承诺的行为。通过案例专题发布,明确裁判规则,引领行为规范,树立行业规矩,提振消费者信心和安全感,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
例如,依法认定网络主播虚构事实、恶意炒作营销构成欺诈,判决退还消费者购物价款并赔偿消费者三倍价款,整治直播乱象,规范平台责任。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案件,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年龄、智力水平以及打赏金额等,依法认定打赏行为超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宜程度的,判决返还打赏的款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和法治环境。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
记者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邓志勇近日表示,“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共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454.1万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网店5.8万个次,查处涉网类案件10.5万件。
邓志勇表示,监管部门突出强化直播电商乱象治理,加大违规行为监测处置力度。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全面取消“仅退款”、解除“自动跟价”“强制运费险”等不合理限制、提升收费合理性和透明度。
为了推动直播电商的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并在今年6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办法》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其中,《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
案例:“三只羊”被罚6894.95万元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直播电商等平台经济的监管。2025年3月,对于合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只羊公司”)直播带货相关问题,“合肥市场监管”公众号发布整改情况通报。通报称,2024年10月11日,三只羊公司足额缴纳了罚没款6894.95万元。对“香港美诚月饼”“澳大利亚谷饲牛肉卷”等涉案产品,已累计赔付2777.85万元,并继续按照应赔尽赔原则,执行“退一赔三”标准,做好退赔工作。
记者观察:直播行业需“合规竞跑”
直播电商已成为网购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近年网络带货也出现不少乱象。部分商家有意夸大商品效果或者营造库存不足等现象,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更有部分主播为博取流量,采取互黑互踩的手段,策划争议话题,通过直播连麦“互撕”制造戏剧效果,再借助短视频平台二次发酵,实现流量收割。
业内人士指出,相关部门对直播电商行业的整治,是让行业从“流量至上”变成“质量为王”,开启行业的“合规竞跑”时代。近年来,直播电商飞速发展,监管与合规显得更为重要,在“流量经济”与“诚信经济”之间找到平衡,既是行业持续成长的前提,也是消费者信任、平台信誉长存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