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3 00:41:19 股吧网页版
2025服贸会|北京成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全国唯一试点城市
来源:北京商报

  9月11日,在2025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上,商务部发布了《支持北京市率先试行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这是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等国家五部门共同制定印发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旨在推动2024年底世贸组织达成的首个全球性数字贸易规则《电子商务协定》成果在中国尽快落地,北京作为全国唯一试点将率先试行此协定。

  据介绍,2025年7月,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支持北京市率先试行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工作方案》,支持北京市立足数字产业优势,深入发展数字贸易,打造开放水平更高、制度创新更活、引领作用更强的发展新高地。

  北京市作为全国政治、文化、国际交往和科技创新中心,数字企业聚集、数据资源汇集,具有贸易需求旺盛、数字技术领先、数据规则先行先试等发展优势。2024年,北京数字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已达45%,数字贸易占服务贸易比重达1/2,高于全国水平。

  近年来,北京市在数字领域开放方面,入选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首批试点城市,目前已有10家企业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试点批复,在全国获批数量最多、业务种类最全、跨国企业知名度高。建成北京跨境电子合同签署平台,接入认证企业超1.4万家。推动国家数据跨境流动管理制度在京率先突破,全市出境数据多样性和通过率均居全国前列。在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北京市逐步落地全国首个全环节跨境贸易数字试点(中粮—一丰试点)、首个对外承包工程全流程互操作贸易数字化试点、全球首个互操作数字化托收合作等多个数字贸易实务项目。为推动协定成果尽快落地,商务部选取北京市作为全国唯一试点率先试行协定。

  《工作方案》依托北京市在数字领域开放、促进数据跨境流动、数据要素发展、贸易数字化等方面的实践成果,从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完善数据治理体系、优化数字消费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41条具体措施。

  一是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通过电子单证、电子认证、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等方式促进贸易流程数字化,推动无纸贸易便利化应用,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完善国际贸易电子支付体系。二是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推动数据开放共享,促进数据跨境流动。三是优化数字消费环境。完善在线消费者保护,加强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管理,增强电子网络安全治理能力。四是优化电信业务开放透明。持续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提升基础电信市场公平共享。五是加强数字贸易国际合作。在推进贸易网络互联互通、支持北京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等方面,提出国际合作方向。

  《工作方案》结合北京实际,搭建国际规则落地“最后一公里”,打通中国从参与世贸组织规则制定到推动政策落地的全链条,不仅将探索落实规则的创新路径,也将为推动协定尽快在世贸组织生效起到表率。依托北京市贸易数字化建设良好基础,《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国际贸易的交易、通关、运输、支付等环节实现全流程数字化,以数字赋能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同时,利用《电子商务协定》参与方众多的特点,《工作方案》支持北京市进一步拓宽与相关世贸组织成员在个人数据保护和数据流动、数字贸易标准制定等领域的合作,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环境和更多机遇。

  下一步,北京市将深度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把《电子商务协定》与北京市开放实践结合起来,建立市级层面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责任分工,全力推动《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及时高效完成国家交代的先行先试任务,同时强化规则落地的经验积累,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和经验做法,最大化发挥率先试行的示范效应,为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协定奠定良好基础。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