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1 04:34:10 股吧网页版
帮企业融资上市9年未果 上海一基金公司法人收530万挪作私用!警方通报
来源:上观新闻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今天通报一起合同诈骗案:2016年,一基金管理公司法人代表王某,以帮助企业融资上市为名,与企业签订基金投资合同并收取500多万元。九年多过去,融资事宜无疾而终,所收款项至今仍未完全归还。目前,王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5年4月,辖区某公司负责人陶先生至奉贤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称其于2016年7月结识自称某基金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王某声称能帮助其经营的公司融资、上市。陶先生很快与王某签订相关基金投资合同,并分别向该基金公司账户和王某个人账户转入500万元及30万元。合同中约定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本次投资基金的募集和成立。然而到了约定期限,陶先生经营的公司未成功融资,王某无法说明钱款具体去向且拒不归还钱款。

  民警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王某虽是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该公司无实际经营活动,且无相关募集资金资质。2025年6月,民警在本市其居住地将王某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其在基金公司账户收到500万元次日,便分批将钱款转至其个人名下,并将部分钱款用于归还其个人欠款90余万元,其余大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支出,并未将钱款用于为公司的融资活动。此后,王某在被陶先生发现无履约能力后,多次写下欠条保证归还欠款,截至案发迟迟未归还全部钱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