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费率改革进入“收官战”。
日前,在业内讨论已久的公募基金行业销售费用改革迎来相关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从改革进度来看,公募基金行业第三阶段费率改革工作正式启动。这不仅是行业公认的“最后关键一步”,更意味着投资者期待的“降成本”即将进入收尾落地环节。
此次改革绝非简单费率微调:认申购费上限直降、赎回费一分不留全归基金资产、FISP平台打通机构直销通道……一系列组合拳直指“少花钱、多赚钱”的投资者核心需求,引导销售机构由赚取“流量”向赚取“保有”转变。
规定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正式文件落地时间及过渡期安排等细节仍需等待监管进一步明确。不过,据第一财经从业内多家机构了解到,目前已有部分公司有相关准备行动,而机构端整体还处于“按兵不动”的观望阶段。
哪类产品最受影响?
9月5日,中国证监会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共六章28条,主要通过调降认申购费率、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压降销售服务费及机构非权益产品尾佣比例等组合政策,系统性降低投资者的综合成本,减少销售渠道引导短期交易的动力。
所谓基金销售费用,是指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基金销售机构发售基金份额以及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销售活动中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的认(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
本次降费,将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的认申购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0.8%、0.5%、0.3%。同时,鼓励销售机构在覆盖成本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认申购费打折力度。
从认购费角度来看,中信建投非银金融与前瞻研究赵然团队认为,混合型基金受影响或最大,在不考虑打折的情形下,82%的混合型基金规模和过半的基金数量将受到新规影响,其中,偏股混合、股债平衡、灵活配置型基金受影响或高于偏债混合型基金。
该团队进一步测算,债券型基金受影响次之,其认申购费率上限(0.3%)是所有类型中最低。股票型基金总体来看受影响相对较小,缘于股票型基金中以ETF为代表的被动指数型产品通常已采用较低费率竞争,使得实际需要调整的产品或多集中于主动管理型的普通股票或增强指数型基金范围内。
除认申购费率外,销售服务费上限也迎来全面下调。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指数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4%/年调降至0.2%/年;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25%调降至0.15%/年。
销售服务费作为公募基金四大费用之一,近年来随着行业扩张而持续增加。Wind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公募基金的年度销售服务费均超过200亿元,分别为219.26亿元、249.96亿元、283.2亿元。截至今年上半年,这一数字为154.13亿元,同比增加12.55%。
其中,货币市场基金贡献了超七成销售服务费,而新规下近三分之二的货币基金需做调整,涉及规模超过11万亿元。这意味着,此次费率下调对货币基金代销机构影响较大,特别是存量规模较大的互联网平台。
有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公募基金认申赎费率较高,且大部分费用归销售渠道所有,是基金销售机构长期以来“重首发,轻持营”的重要原因之一。此次修订不仅显著降低投资者投资成本,也引导销售机构由赚取“流量”向赚取“保有”转变。
那么,基民在这一轮能省多少钱?业内测算,以近三年平均数据测算,第三阶段基金销售费用改革每年整体降费约300亿元,降幅约为34%。
机构观望等待政策落地
除产品费率调整外,《规定》还通过优化赎回费制度安排,针对性约束“炒基金”等短期交易行为。在过往的基金运作中,基金赎回费往往由渠道和基金管理人协议分配。而《规定》明确要求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这部分原先归于渠道的赎回费分成将被取消。
在业内人士看来,一方面,赎回费全额返还基金资产,让利投资者;另一方面,这将降低渠道推动投资者频繁赎回的财务动机,推动财富管理机构从交易驱动转向服务驱动,引导渠道向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模式转变,协助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
与此同时,《规定》进一步细化赎回费梯度安排,对7日、30日、6个月持有期限的赎回费安排,主要小幅上调了短期赎回费率,如持有7日至30日内赎回的费率由原来的0.75%上调至1%。
与之对应,新规还明确:对于持有股票型、混合型及债券型基金份额超过一年的投资者,销售机构不得再收取销售服务费。通过“短期惩罚、长期让利”的费率机制,释放出引导长期投资的清晰监管信号。
这可能对机构投资者的配置偏好产生结构性影响。赵然团队认为,考虑到如险资、理财、投顾、FOF等机构投资者调仓和再平衡安排,惩罚性赎回费或客观上增加机构投资者配置场内ETF的偏好,推动场内ETF发展,同时对非ETF指数产品、短债等货币替代产品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与此同时,政策落地过程中潜在的“产品替代效应”也受到关注。例如投顾、FOF等机构投资者配置传统股票、债券、混合、FOF并进行产品调仓时或面对较高的冲击成本,从而客观上增加机构投资者对ETF产品的偏好,利好ETF发展。
不过,对于赎回费调整的细节,部分机构持差异化观点。华西证券分析师刘郁团队认为,新规中债基的惩罚性赎回费率或偏高。不同于权益基金投资,债市可为投资人提供的收益往往较为有限,大部分情况下债基的年化收益仅在2%~5%区间,短期博弈的空间也不算大。
从本轮新规细则来看,股票基金与债券基金的惩罚性赎回费率完全拉平,但二者的收益能力却天差地别。刘郁团队判断,倘若新规正式落地,短债基金、中长期利率债基、场外指数基金或首当其冲;并建议或可在赎回费率维度,对债券基金的标准做进一步的细化。
此外,基金C类份额的制度适配性也引发业内广泛讨论。作为针对短期持有需求设计的份额类型,C类份额通常免收申购费、按日计提销售服务费、30天以上免赎回费,其产品定位与短期交易需求高度绑定。但新规未对不同份额类别的赎回费安排予以差异化明确。“可能会对保险、银行理财子、FOF及基金投顾等机构投资者的战术配置行为带来一定影响,或增加其操作灵活性与成本控制难度。”有业内人士称。
从行业实操进展来看,第一财经从业内多家机构了解到,目前已有部分公司依据征求意见稿的指导方向,集中梳理并打包系统改造需求,正和相关金融系统公司对接后续系统调整事宜。不过,整体而言,机构端还处于“按兵不动”的观望阶段。
“这个需求是整个行业目前都存在的,所以相关技术服务商也在抓紧做配套的技术支持,以响应行业集中需求。”某华北基金公司人士说,具体时间上还要看正式文件中的要求,目前还是在前期准备的步骤中。
也有基金公司人士透露,就客户端反馈而言,目前尚未有投资者针对此事咨询沟通,“因为当前政策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距离正式落地实施还有一定周期,机构投资者暂未进入实际决策准备阶段”。
不过,也有销售渠道人士补充称,已有少量机构投资者主动咨询新规细节并展开讨论,但尚未形成实质性操作动作。
“机构普遍保持观望态度。”上海某基金公司人士分析,当前的不确定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政策最终落地的具体时间节点尚未明确,二是征求意见稿中的条款能否全部实施仍存变数。
但他也提醒,待政策正式实施后,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交易渠道以及交易产品的选择。
再添基础设施支撑
第一财经注意到,《规定》的另一大亮点是,明确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的法律依据及功能定位,要求行业机构积极对接平台,并鼓励机构投资者通过FISP平台申赎公募基金,增强行业直销服务能力。据悉,该平台已于9月5日同步正式启动运行。
第一财经在中国结算官网查询发现,其网上业务平台已出现了FISP的相关子栏目。据了解,FISP平台根据业务开展需要,设置了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投资管理人、资产托管人等平台业务角色以及各类业务权限。
平台参与人在使用FISP平台提供的电子信息流转与管理服务前,应当根据业务需要,申请开通一个或者多个平台业务角色权限,并为每个角色分别申请开通所需的业务权限。其中,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销售子公司,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可以申请开通基金销售机构角色权限。
为保障业务平稳过渡,中国结算特别明确了过渡期安排:自今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4日为《办法》施行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于办法施行前已通过平台开展业务,但不符合办法中相关资格要求的平台参与人,应当逐步减少通过平台开展的业务规模,并于相关业务均已了结后,主动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退出平台手续,稳妥做好退出平台相关工作。
对于FISP平台的行业影响,一位非银金融分析师认为,该平台有助于壮大直销渠道、提升直销业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考虑到中国结算作为主体资源整合度可能更高,FISP平台的启动对于机构销售规模大的第三方销售平台、券商销售平台的影响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FISP平台启动与费率调整,均是前期公募基金降费政策的延续落地。今年5月《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明确提出“进一步降低基金投资者成本、合理调降渠道端费率”。因此,行业各方对公募基金销售费率下调已有充分预期,政策衔接性进一步增强。
腾安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征求意见稿是《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落地举措之一,可以督促销售机构牢固树立以投资者最佳利益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实现从重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转型。
“在目前投资热潮下,降费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权益类基金发展,增加长期获利的可能性才是提升客户获得感的更有效途径。”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吴飞表示,在降费同时,也更加期待符合收费水平的财富管理服务,从而满足居民目前在复杂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下的财富管理需求。
中国人民大学深圳金融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宋科表示,对公募基金行业而言,将在长期内切实推动从规模扩张的盈利模式向业绩驱动的长期价值模式转换,企业考核及费率机制会更加市场化,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在转型过程中,基金公司或销售平台的规模效应有助于对冲降费对盈利的冲击,而中小基金公司或销售平台则将面临较大经营压力,转型初期会存在优胜劣汰和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这是供给侧改革的正常阵痛。”宋科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