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8 22:04:40 股吧网页版
千亿规模再扩容,第二批14家债券ETF获批,多只产品或“仅售1天”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9月8日讯(记者闫军)千亿级科创债ETF市场首度迎来扩容。

  财联社记者获悉,9月8日,第二批14家基金公司上报的科创债ETF获批,科创债ETF即将迎来24只产品同台竞技。

  具体来看,华泰柏瑞、摩根、泰康、国泰、永赢、汇添富、兴业、中银等8家公司获批上交所上市产品;工银、华安、天弘、大成、银华、万家等6家获批深交所上市产品。和首批类似,二批科创债ETF也将跟踪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深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等三个指数,同时兼具跨市场和单市场。

  二批科创债ETF中,基金公司在类型上也有所扩容,泰康基金成为险资股东的代表,摩根资产管理则是唯一一家外资公募代表。

  在发行节奏上,二批科创债ETF在8月20日上报,时隔仅三周获批,早有基金公司筹备妥当,只待发售。获批当晚,将有基金公司将披露发售公告。业内称,14只产品上限30亿元,计划速战速决,本周五(9月12日)仅发行1天。

  截至9月7日,首批上市的10只科创债ETF最新规模为1224.18亿元,是场内仅次于基准做市信用债ETF的债券ETF品类。

  在业内看来,科创债ETF的扩容,一方面有利于引导更多资金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提升科创债市场的流动性和定价效率,另一方面,进一步满足了资金配置高等级科创债的需求,提供了更多风格清晰稳定、分散化投资、交易便捷、投资门槛较低的科创债投资工具。

  此外,公募销售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提高了债券基金等部分基金短期持有赎回费率,在业内解读来看,主动债基将受到较大冲击,而ETF并不在约束之列,业内对债券ETF扩容呼声较高,扩容也在趋势之内。

  大扩容,14家基金公司拿到二批科创债ETF批文

  从跟踪指数来看,二批科创债ETF也将跟踪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深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等三个指数,同时兼具跨市场和单市场。

  具体而言,工银、华安、天弘、大成、银华和万家等6家将上报深交所上市的科创债ETF;前5家为跨市场产品,万家上报跟踪深市单市场产品;华泰柏瑞、泰康、国泰、汇添富、兴业、永赢、摩根、中银等8家公司获批上交所上市产品,前5家为跨市场产品,后3家为单市场产品。

  从已经披露出来的托管渠道来看,和首批托管行兴业银行一枝独秀不同,市场消息显示,此次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以及浙商银行均有参与。

  对于发行节奏,各家和首批保持一致,30亿元为募集上限,多家基金公司表示,计划在9月12日仅募集一天。

image

  业内指出,科创债ETF作为债券ETF产品,相比于传统的主动型债基,具有交易灵活度高、综合费率低、底层资产透明等特点,风险收益特征清晰、信用风险分散、场内购买投资门槛较低;信用风险方面,目前指数样本的评级要求为主体评级AAA、隐含评级AA+及以上,发行主体以央企和大型地方国企为主,违约风险低。

  对于布局的原因,汇添富基金经理陶宏伟表示,科创债ETF是当前政策支持明确、参与便捷的科技主题债券投资品种。以汇添富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ETF为例,科创债ETF具备多重优势,一是可T+0回转交易,帮助投资者一键配置科创债资产;二是指数历史回报优异,信用风险低;三是政策密集出台支持科创债发展,政策红利明确。

  债券ETF最新规模突破5700亿元

  首批科创债ETF推出以来,市场反响热烈。7月7日,首批科创债ETF一日完成募集,发行规模合计达289.88亿元。自7月17日上市后仅五个交易日,其总规模突破千亿元大关,体现了投资者对科创债ETF这一基金品类的认可和期待。

  截至9月7日,首批10只科创债ETF最新规模达到1224.18亿元,其中,嘉实科创债ETF规模超200亿元,鹏华、华夏、富国、招商、易方达、南方以及博时基金旗下科创债ETF规模也均突破了百亿。上述10只产品在8月25日宣告纳入质押库。面对遥遥领先的首批,二批科创债ETF势必争分夺秒。

image

  债券ETF是今年ETF最为吸金,年内资金净流入3402.7亿元,最新规模达到5762亿元。在业内看来,债券ETF规模容量最少也将是万亿级别,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此外,在场外主动债券等产品短期赎回费率提高的背景下,银行自营等机构资金除了直接投资债券之外,债券ETF将是最优选择之一,债券ETF在底层债券类型、规模上扩容均可期待。

image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