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盲人企业家姜志国向媒体讲述其因协助当地县政府脱困而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陷入困境的遭遇,“找得多了,再加上换届,不少领导调离,态度就变了”,一度被奉若上宾的企业家,现在连县政府的大门都进不去。
这一场历时多年的企业家与当地县政府的债务纠纷,因为盲人企业家较好的证据意识,才得以让几经换届、官员调离的这项旧账,最终因录音的存在而“不得不认账”。而如今该企业家陷入连环套的拉扯之中无法自拔,从目前呈现的部分事实不难看出,其处境也映衬出地方政府身陷债务纠纷的角色错位与公信缺失。
涉事长岭县的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因“拆迁工作企业无法自主完成、建设工程审批手续不全、债权债务混乱不清、烂尾等诸多问题”而陷入停滞,中场入局的当地企业家因政府给开发商的承诺而首次垫资,后续再因住建局紧急求助并许诺数十套房屋而二次垫资支付农民工工资。前前后后上千万的资金、房产投入,现在看来很难说是纯粹的企业间债务纠纷。因为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官员事实上已经深度介入,但部分官员的承诺、保证却无法落实到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书中。
企业家几次打入地方政府农民工工资专户的近800万款项,该如何认定?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参与方的农民工工资专款,还是如企业家所言从一开始就属于帮忙性质的资金拆借?在项目推进、债务化解的各种操作中,当地政府特别是多位负责官员牵涉其中,企业经营行为与政府项目推动的角色模糊不清。而已经无法抽身的企业家,则通过关键场景的多份录音资料,使其介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非经营因素得以部分复盘。
也正是基于此,公众才可以窥见地方政府及其多位负责人在推进相关项目过程中,一些不适格的承诺、表态对企业投资、经营过程的事实影响。特定时段的检查压力,可能让政府官员天马行空胡乱表态,企业家的风险评估,因对政府官员的信赖而出现错误判断。曾经的政策承诺,包括有关官员在录音中提到的“总不可能是两个县长合伙糊弄人吧”,可谓言之凿凿,后续却因为政府换届、官员调任等原因,陷入某种形式的“新官不理旧账”状态。
必须要明确,规范层面的“新官不理旧账”,从来不是仅限于字面意思的企业与地方政府订立合同,还包括“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官员身涉其中的企业债务纠纷,不当承诺、担保同样可以视为基于政府公信力的一种背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对该类情况的处罚问责态度。更进一步说,那些被录音资料所固定的官员承诺,哪怕是职务升迁后也不能“旧官不理旧账”,对彼时承诺一推二五六。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依法向民营经济组织作出的政策承诺,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人员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不是只有被录了音,才迫不得已承认此前红口白牙的承诺,维护政府公信力,需要在个案处置中约束权力、实践法治。官员调任、升迁不是承诺不落实、持续拖延甚至关上政府大门的理由,对曾自称不会“两个县长合伙糊弄人”的官员必须按图索骥、追问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