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截至2024年末,金融租赁公司总数为67家,总资产和租赁资产达4.58万亿元和4.38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65%和10.24%。
《报告》提到,金融租赁公司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回归以融物为核心的业务本源,突出租赁产品自身专业属性和特色,加大直租业务投放。截至2024年末,金融租赁公司直租资产余额达6405.38亿元,同比增长52.73%;当年直租投放3522.98亿元,在投放总额中占比19.56%。
直租业务模式,是与售后回租模式相对而言。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业务,即承租人将自有资产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资产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业务。
《报告》显示,2024年,金融租赁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62.44亿元,同比增长13.36%,增速较上年上升6.75个百分点;净利润582.76亿元,同比增长13.79%,增速较上年上升5.03个百分点。
截至2024年末,金融租赁公司不良资产余额323.62亿元,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为0.95%,较上年末下降0.09个百分点。
《报告》还提到,从发展特征来看,飞机、船舶业务形成行业支柱。截至2024年末,金融租赁公司已成为国产飞机订单的最大持有者;在金融租赁公司新造船订单中,国产船舶已占绝大比例。金融租赁公司在中国飞机、船舶租赁市场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
记者注意到,2024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通知》,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负面清单、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等“三项清单”。
其中,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8类租赁物包括:航空器(含发动机)、船舶、集装箱、海洋工程结构物、工程机械、车辆、算力中心设备、集成电路。
金融监管“三项清单”的发布,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清晰方向,鼓励清单纳入多类重要设备,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扩充至8类租赁物,金融租赁公司据此积极拓展业务新赛道,跨界合作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