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学徒”不当劳动者
来源:经济日报
据报道,近段时间,有用人单位打着“学徒培训”的旗号让求职者承担日常劳动,却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其缴纳社保。在建筑、销售、美容美发等对技能传承有一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往往更易出现这类问题。明明是劳动用工,安个学徒“外壳”,就能“撇清”劳动关系吗?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学徒实质承担了员工的责任,那么学徒身份只是用人单位规避法律责任的“外衣”,双方仍属于劳动关系。区分劳动关系和学徒关系,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人身从属关系,以及是否存在经济上的依附关系。这也提醒劳动者,注意留存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以及用人单位招工信息、考勤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工牌等证据,如用人单位未能履行用工法定责任,可通过合法方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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