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有3720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分红金额高达2.4万亿元,创下历史新高。今年中报,超过400家公司披露了中期分红预案,拟分红总额达1800亿元。去年中报也有超400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这表明中报分红已成为不少上市公司的常态,一年多次分红也正逐渐走向常态化,不少上市公司在年终和年中都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为此,管理层积极鼓励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2024年4月出台的“新国九条”特别强调要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正是在管理层的积极倡导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加入了一年多次分红的行列,有的上市公司甚至还推出了“三季度分红”。
一年多次分红能让投资者更及时地分享上市公司经营成果。投资者无需持股满一年,持股半年即可获得年中分红。这不仅增加了股票对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也有助于上市公司股价的平稳运行。
不过,一年多次分红的常态化也在倒逼红利税问题的尽快解决。毕竟,红利税是现金分红需要直面的现实问题。根据现行规定,红利税的征收与持股时间挂钩,实行差别化税率:个人投资者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按20%的税率征收;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按10%的税率征收;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免征股息红利税。
红利税是一种个人所得税,其征收的合理性值得商榷。在股票市场中,个人投资者处于弱势地位,赚钱不易,大多数个人投资者投资股票最终是亏损的,上市公司的分红往往难以弥补其损失。因此,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做法未必合理。此外,红利税的征收进一步削弱了股票的投资价值。在目前的分红除息机制下,上市公司分红越多,个人投资者缴纳的红利税就越多,这意味着投资者的静态损失也越大,这其实是对价值投资的一种扭曲。
而一年多次分红进一步凸显了红利税征收的不合理之处。一年多次分红意味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间隔期不再是12个月,而是缩短到12个月以内,甚至只有6个月。这就意味着,如果个人投资者在年初买入股票,那么在中报分红时,他们必须缴纳10%的红利税。如果不进行中报分红,而是将红利累计到年终一并分红,投资者的持股时间将满12个月,从而可以免缴红利税。这就意味着中报分红导致投资者必须缴纳红利税,即增加了投资者的税负,这显然违背了管理层倡导一年多次分红的初衷,不利于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有两个办法可供参考:一是直接取消红利税,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红利税征收带来的诸多不合理问题;二是改革红利税的差异化征收办法,将免征红利税的持股期限从12个月缩短到6个月。这样,上市公司进行中报分红就不会导致投资者多缴税,一年多次分红也将因此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