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正严重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严重冲击全球经贸秩序,全球经济面临的不确定性急剧加大。在全球面临经贸失序等严峻挑战的背景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需要加快推动从“规模最大”走向“水平更高”,即推动RCEP1.0向2.0的升级,使得RCEP在促进区域自由贸易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面对共同挑战 RCEP各成员国应
共同行动发出共同声音
首先,全球经济面临的不确定性明显上升,世界经济面临新的重大考验。当前,基于规则的经贸合作秩序和自由贸易体系正面临严峻冲击。世界贸易组织(WTO)预判,受美国关税政策影响,2025年全球商品贸易量总体将萎缩约1%,较此前预期大幅下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警告,美国关税政策可能拖累全球经济增长率降为2.8%。
其次,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大势所趋。WTO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8月初,全球区域贸易协定从2000年的99个迅速增长至619个,其中已生效375个。2020年以来生效超过70个。可以预计,未来一段时间,由于贸易壁垒不断抬高,可能迫使跨国公司加速缩短供应链,进而使全球产业链转向区域化重组。由此,未来5至10年强化以自由贸易为主线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一个大趋势。
再次,RCEP是推进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最重要的平台。当前,RCEP的经济体量已占全球的27.5%,贸易额占全球的28.5%,均是《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的约一倍左右。据亚洲开发银行预测,到2035年,RCEP带来的收入增量将达到2450亿美元,超过CPTPP一倍以上。因此,要高度重视RCEP共同市场。
最后,发展是RCEP成员国的共同核心利益,维护共同利益需要共同行动、共同发声。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组和不确定性的上升,直接威胁本地区经济增长。其中,作为高度外向型经济体的东盟首当其冲。有研究表明,美国的关税政策将使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东盟五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从2025年的3%降至2026年的1.5%。这一预测远低于2024年预计的4.5%增速。更为重要的是,在不进则退的历史关节点,RCEP重在共同行动,否则有可能陷入经贸合作“碎片化”的困境。
RCEP各成员国需形成
推动RCEP升级的战略共识
第一,RCEP已经释放出巨大红利,同时面临“不进则退”的挑战。RCEP生效实施后,包括关税在内的中间品贸易成本逐步下降,中间品贸易规模占贸易总额的比重由2021年的约64.5%上升至2023年的约66%。与此同时,RCEP关税削减后,提升了所有成员及部分非成员经济体的全要素生产率。同时,受多种因素影响,RCEP面临协调机构缺失、规则利用率偏低、扩容滞后、条款升级尚未启动等挑战。由此,造成RCEP约束性不强、在面对外部冲击时“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这不仅掣肘了RCEP的潜力释放,而且使RCEP面临着“不进则退”的现实风险。
第二,推动RCEP2.0是务实选择。“规模最大”是RCEP1.0阶段的鲜明特征;“水平更高”是RCEP2.0阶段的鲜明特征。RCEP2.0是特指RCEP从“最大自贸区”向“高水平最大自贸区”升级,通过规则升级、制度完善、开放深化、治理强化,打造一个“可实施、可监测、可约束、可治理”的自贸区。
RCEP2.0的核心目标包括:
一是推进更深度市场开放。RCEP要继续扩大关税减让力度;明显扩大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度,推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加快融合,加快形成区域共同大市场。
二是加快更高标准的规则升级。包括尽快实现原产地累积向完全累积的过渡,开展RCEP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等条款的升级等。
三是强化RCEP治理机制的约束性。RCEP要成为一个“有约束、可治理”的自贸协定。
四是实现有效的成员扩容。推动RCEP2.0成为一个跨区域的自贸安排。
第三,RCEP2.0将有效释放区域合作的巨大潜能。2025年5月,东盟与中日韩(10+3)财长和央行行长联合呼吁“加强区域团结合作以应对当前不确定性”,并“完全支持有力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如果RCEP1.0向2.0升级能实现重大突破,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进一步扩容升级,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约束力,将为区域发展与全球经济注入重要的确定性。当前的关键在于,RCEP成员国的政治家要尽快就此达成共识,尽快形成RCEP2.0升级的战略决策。
推进RCEP2.0升级
要合力打造区域共同大市场
一是打造区域共同大市场。区域内相当多成员以出口为导向,对欧美市场依赖度过高,“亚洲生产—欧美消费”的特点比较明显。2023年,RCEP15个成员国对美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约为15%,区域内部出口额占比已超过66%。特别是近两年来,RCEP区域内出口货物中的45%以上流向成员市场,较2020年提升近9个百分点。
在美国市场越来越难以进入的情况下,RCEP共同大市场应成为区域内各成员应对外部挑战的重要依托。从实践看,作为全球最有活力的区域,尤其是适应中国经济转型的趋势,RCEP有条件建立以中国大市场为中心的区域共同大市场。
二是深化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形成RCEP2.0的重要动力。数据显示,2014年至2024年的十年间,中国与东盟贸易额实现翻倍增长,实现了94%左右的商品“零关税”。在投资领域,截至2024年7月,中国与东盟累计双向投资已超过4000亿美元,形成涵盖制造、能源、物流、房地产、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的产业布局。这一稳定的双向投资通道,为RCEP2.0推动区域资本流动便利化和投资负面清单协调等机制升级提供了重要条件。下一步,推动RCEP与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的融合发展,将为推动RCEP2.0升级注入重要动力。
三是充分发挥中日韩区域“领头羊”的作用,以尽快签署中日韩自贸协定助力RCEP2.0升级。推进RCEP2.0升级,推进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与签署是一道必答题。2024年,中日韩经济规模达到24.64万亿美元,占RCEP区域的80.43%。中日韩唯有通过深化合作、提升制度协同、构建柔性产业链,才能有效对冲“逆全球化”风险,稳定自身经济增长。在全球经济重心向亚洲转移的情况下,即便实现CPTPP和欧盟市场的结合,也难以有效应对外部挑战。关键是立足RCEP、用好RCEP,在RCEP框架下尽快达成高水平中日韩自贸协定。
四是推动RCEP与海合会等联接,形成更大的区域性自由贸易网络。在全球经济格局进行重大调整的过程中,欧亚经济将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RCEP与海合会在资源禀赋和市场结构上具有高度互补性,推动RCEP与海合会的联接,有可能形成“海合会资源+中国市场与技术+东盟制造”的欧亚经济大循环。数据表明,近年来,三方经贸关系呈现出加速融合态势。2019年至2024年,中国-东盟贸易年均增速达10%,中国-海合会年均增速7%,东盟-海合会年均增速6%,均显著高于全球贸易平均增速。依托RCEP包容性规则,可率先推动三方在数字贸易、绿色发展、基础设施联通、粮食能源安全、科技创新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为RCEP2.0升级注入新的活力。
推进RCEP2.0升级应以提升约束性为重点加快完善治理机制
第一,RCEP2.0需要加速落实开放承诺,加快推动条款升级。例如,2024年RCEP框架下中国与东盟“零关税”比例仅为68%左右,远低于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94%的水平,由此造成RCEP规则利用率偏低的问题。再例如,现有原产地累积原则难以适应当前产业链供应链加速调整重组的现实需求。为此,建议加速货物贸易“零关税”适用,扩大“零关税”覆盖面,特别是中日韩等经济体争取率先提前全面落实“零关税”承诺;释放“原产地累积规则”政策效应,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的多元化布局;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强区域内标准接轨。同时,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纳入深度一体化议题。
第二,推动RCEP成员扩容的破冰。比如,中国香港提交RCEP准入申请已逾三年。作为国际领先的自由贸易港和全球金融中心,中国香港与RCEP成员的经济联系紧密、经济功能互补。数据显示,香港约70%的货物贸易和48%的服务贸易发生在RCEP区域。尽快吸纳中国香港加入,将助力RCEP2.0自由贸易水平的提升,也将为RCEP的金融稳定注入重要力量。同时,吸纳智利加入RCEP,将实现跨区域自由贸易网络的新突破。
第三,提升RCEP的约束性,形成可约束、可治理的RCEP治理体系。目前,RCEP治理机制在决策程序、监督执行以及争端解决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之处。比如,秘书处尚未成立,各成员实施RCEP的政策协调性还面临挑战;争端解决尚未开展;条款的约束性亟待进一步提高。这就需要:加快设立独立的RCEP秘书处并实质运行,并推进重大治理事项的突破;增强RCEP实施的约束性,对各成员的实施情况要动态监测、评估;增强RCEP实施的协调性,促进各成员更有效地利用RCEP条款。
(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