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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15:43:30 股吧网页版
全国碳市场建设提速:2027年工业全覆盖,2030年定型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雷椰李德尚玉北京报道

  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全国碳市场建设顶层设计又迎来重大升级。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今年,全国碳市场正式运行四周年,碳价一度突破100元/吨,首次扩围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行业,预计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将达到3700家左右,覆盖排放量约80亿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也于今年启动交易,首批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正式签发。

  此次是“两办”首次专门针对全国碳市场建设发布文件。《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多位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意见》明确了全国碳市场到2027年扩围、2030年定型的时间表,为各级政府和企业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将加速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纳入碳市场,并逐步引入有偿分配机制,强化碳价约束力。预计碳价短期稳中有升,中长期显著上涨,2030年可能达到150~200元/吨,政策调控将确保价格合理稳定。高排放企业需提前应对转型风险,项目碳评价和地方碳预算将进一步约束低效益高排放项目的建设与运行。

  到2027年扩围、2030年定型

  全国碳市场建设再上新台阶。《意见》在总结过往经验基础上,描绘了清晰的发展蓝图与时间表,重点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等多个重点内容。

  《意见》一发布,便引起了市场强烈反响。“毫无疑问这是一份承载着碳市场未来10年发展使命的重要文件,‘施工图、路线图、时间表’已经绘制,接下来要努力变成‘实景图’,未来已来,市场可期。”北京绿色交易所副董事长、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梅德文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梅德文表示,我国“碳中和”的挑战前所未有,因为我国是全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耗国家、最大的碳排放国家,碳排放接近全球的1/3;同时,我国“碳中和”的机遇千载难逢,因为我国是全世界最大的新能源体系国家,新能源的供给、传输与消纳,包括光伏组件、锂电池储能与电动车——即“新三样”,也是世界第一,超过全球的1/3。

  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梅德文认为,解决方案就是碳市场。特别是在欧盟推行碳关税、美国推出稳定币“天才法案”的大背景之下,碳市场、“碳中和”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促进我国能源转型、经济转型以及金融转型,这也是《意见》发布的重大意义所在。

  历经四载,全国碳市场已取得突破性成效。此前,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尹俊曾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由湖北负责建设并承担运行维护职责的注册登记结算系统,顺利经受住首次市场扩围的“大考”。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累计成交总量6.69亿吨。其中,2025年上半年市场累计成交3862.49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75.49%;2025年上半年参与交易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77.89%。无论是从交易量,还是参与交易的主体数量来看,市场活力均得到显著提升。

  日前,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表示,2024年,随着《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市场预期总体向好,碳价于2024年4月首次突破100元/吨,近期为70~80元/吨。2024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量1.89亿吨,累计成交额181.14亿元,年度成交额创市场启动上线交易以来年度新高。随着2025年首次扩围工作开展,市场参与度进一步提升。

  《意见》的发布进一步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中创碳投董事长唐人虎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意见》为全国碳市场设定了分阶段、可量化的发展目标,特别是到2027年和2030年的具体部署。这种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为各级政府、监管机构、控排企业和金融机构等所有利益相关方提供了明确的预期和行动指南,有利于全社会形成合力,协同推进碳市场建设,避免了政策执行中的模糊性和随意性。

  《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包括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唐人虎表示,《意见》展现出“扩容”与“提质”双轮驱动。

  一是行业扩容,最核心的重点之一是“有计划、分步骤扩大实施范围”。这意味着在现有电力行业的基础上,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将被加速纳入,未来,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行业也将被逐步覆盖。这种扩容将极大提升碳市场的社会减排贡献度和价格信号的有效性。

  二是机制提质,《意见》强调到2030年,基本建成“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机制。从当前以免费分配为主,逐步引入有偿(拍卖)分配,是与国际主流碳市场接轨的关键一步,将进一步强化碳价的约束力,倒逼企业实质性减排。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参与交易

  在《意见》的明确指引下,金融机构将加速进入碳市场,为绿色金融注入新动能。碳金融领域迎来多项突破性进展。

  《意见》提出,丰富交易产品。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温室气体减排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碳质押、碳回购等政策制度,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拓展企业碳资产管理渠道。以全国碳市场为主体建立完善碳定价机制,充分利用全国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效的价格信号。

  唐人虎表示,明确提出“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交易”“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并在自愿减排市场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这预示着未来碳市场的参与主体将更加多元化,有助于提升市场流动性、活跃度和价格发现能力。金融机构和其他非履约主体的引入将为市场带来更多的资金、更丰富的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工具(如碳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从而提升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金融创新的同时,风险防控也被放在了重要位置。伦敦大学学院教授梁希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意见》鼓励碳金融创新,但明确“稳慎”发展,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避免金融风险。比如期货、期权等具有杠杆的金融工具,在碳市场价格和碳减排政策稳定前,估计不会发展太快。扩展到金融机构等交易主体,还没有明确时间表,需要等待更成熟的阶段。但碳配额和CCER抵押类的短期融资,估计是鼓励和加大力度支持的。

  除了对市场参与主体的影响外,《意见》的出台也对碳价走势产生重要影响。唐人虎表示,《意见》本身并未设定具体的碳价目标,而是追求形成“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基于《意见》的政策导向,可以对未来碳价做出相应展望:短期(至2027年)来看,随着更多高耗能行业的加入和市场机制的完善,碳价预计将稳中有升。2025年的市场价格可能在60~90元/吨的区间波动,但政策的明确性将为价格提供坚实底部。部分研究预测的早期价格在40~50元/吨之间,但随着政策落地,价格中枢已显著上移。

  到中期(至2030年),随着配额总量开始显现绝对收紧的趋势,并逐步引入有偿分配,碳价预计将进入一个更快的上升通道。多家机构预测,到2030年,中国碳价可能达到150~200元/吨,甚至更高。届时,碳价的减排激励作用将更加凸显。

  长期(2030年后)来看,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碳价需要持续上涨以驱动深度脱碳技术的投资和应用。因此,碳价未来攀升至每吨数百元乃至更高是大概率事件,将逐步趋近国际碳价水平。“需要强调的是,政府会通过预留配额、市场稳定调节机制等手段,防止碳价出现过度投机和剧烈波动,确保其在合理区间内平稳运行,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绿色转型。”唐人虎表示。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短期看,行业扩围与配额改革将提升成交活跃度,并抬升碳价中枢,波动或加大;中长期有望形成更具基准性的碳定价体系。

  高耗能企业迎接“碳考”

  对于身处其中的企业,尤其是即将被纳入的高耗能企业而言,《意见》带来的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随着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扩大和机制不断完善,企业对政策影响的关注也日益增强。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施懿宸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首先,由于碳价上涨,企业自身的排放压力将增大,但碳资产价值提升,也给企业带来机遇。通过减排措施,企业可获得益处。然而,若不进行减排,排放量超标并超过配额后,其成本将显著增加。《意见》也表明,配额发放需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

  施懿宸进一步表示,《意见》旨在构建完整的碳交易市场机制,另一方面也激励企业自愿减排。当前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方法学体系涵盖范围仍有待扩大,许多减排实践无法纳入认证范畴,客观上削弱了自愿减排主体的积极性。当前仅允许5%的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未来配额抵销比例有望放宽。金融机构参与市场后,将进一步促进市场活跃度。

  曾刚表示,控排企业、项目开发商、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服务将深度参与,企业应尽快构建数据质量管理(MRV)与碳资产管理、推进低成本减排与内部碳价,融入供应链绿色协同。

  “尚未纳入碳市场的高排放行业企业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了解规则。企业在新投资高排放项目需要考虑长期碳价格的影响,不能仅仅参考目前市场的配额价格。”梁希表示,《意见》对很多过去未曾考虑纳入碳市场的行业和企业,影响会比较大,“时间表”是非常有雄心的,比如针对煤化工、冶炼、造纸、陶瓷等行业。一些大型排放项目,如果本来收益率就不高,纳入碳市场后,可能会缺乏经济性,企业在做可行性研究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

  梁希进一步表示,除了碳市场,前两个月出台的项目碳评价,以及未来将出台的地方碳预算,都会约束高排放但低经济效益的项目建设。对于新建高排放项目而言,需要考虑未来如何转型。同时,《意见》发出后,金融机构在开展转型风险管理上,也有了更强的碳价依据来进行压力测试和项目效益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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