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及相关当事人遭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
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8月26日电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及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2020年7月6日至2022年12月13日,泰禾集团发生23起诉讼,标的额累计达158.64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48.21%和41.84%。公司迟至2023年5月26日仅披露其中1起诉讼,其余22起诉讼至2025年2月6日才陆续披露完毕。此外,公司未在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诉讼。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泰禾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黄其森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至250万元不等的罚款。
泰禾集团表示,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若罚款被强制扣划,将对公司维持经营周转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及时整改,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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