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支持开展国家储备林保险、野生动物致害公众责任保险等业务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胡永新)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探索构建包括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责任保险在内的森林保险产品体系。

强化抵押林权管理和处置方面,《通知》提出,鼓励抵押人投保森林保险。
在创新保险产品方面,《通知》提出,鼓励各地不断优化森林保险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森林保险产品创新工作,探索构建包括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责任保险在内的森林保险产品体系,支持开展国家储备林保险、经济林保险、林下经济保险、古树名木保险、林业碳汇保险、野生动物致害公众责任保险等业务。鼓励创新“森林保险+”模式,发挥保险服务林业高质量发展和融资增信等作用。
强化组织保障方面,《通知》提出,鼓励保险机构优化承保理赔模式,提高森林保险服务质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