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进一步完善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23日电 (记者王观)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进一步完善留抵退税政策,提升政策精准性,突出对重点行业的支持,调整部分行业退税比例和条件。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介绍,留抵税额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由于企业成本投入和实现销售收入时间不一致,比如,企业集中采购的原材料和货物还没有全部销售出去,或是企业处于投资期,购建厂房和设备还没有实现销售收入等。
根据公告,自2025年9月起,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等4个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政策。对其他行业按照一定条件和比例退还留抵税额。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施文泼认为,进一步完善留抵退税政策,有助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并进一步强化税收政策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
根据公告,大多数行业的纳税人需在申请退税前连续6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留抵税额与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上一年度12月31日相比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此外,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全额缴回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后,重新选择今后适用政策,但一旦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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