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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4 06:15:10 股吧网页版
创新价格治理方式护航平台经济
来源:经济日报

  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代表和载体,平台经济在我国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扩大内需和就业创业提供了新空间,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引擎。与此同时,依托独有的网络效应、规模效应以及网络生态系统的强大黏性,互联网平台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实施的一些价格行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为规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这一文件将成为维护线上市场秩序,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规范平台价格行为对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在经历“规模扩张”到“质量跃升”的深刻变革。随着数字技术应用深化,互联网平台已从早期的交易中介发展成为资源配置枢纽,深度嵌入生产、流通、交易、消费各环节。价格是市场资源配置的“信号灯”,也是企业竞争的工具之一。与传统经济形态不同,互联网平台领域的价格行为具有显著的“双边市场”特征和“技术赋能”属性,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既是回应民生关切的现实需要,更是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推动平台经济发展从“扩规模”到“优质量”的制度基石,对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为规则》对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提供全方位指引和规范

  《行为规则》全文共30条,重点围绕经营者自主定价、经营者价格标示行为、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和监督机制等方面,构建起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的治理框架。

  充分保护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基础。《行为规则》将“经营者自主定价”置于首要位置,鼓励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创新技术和商业模式,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惠及广大消费者,并合法获得利润,为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打开空间。针对部分平台经营者通过限制流量等技术手段干预平台内经营者交易价格的问题,《行为规则》提出了禁止性规定。

  健全平台价格标示规则,以多维度的公开公示破解信息不对称。一是对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的“明码标价”做出规定,尤其是对平台“预估价格标示”提出了具体要求。标准化的价格公示机制将有效解决以往价格规则碎片化、不透明等问题。二是针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行为规则》要求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前向社会公开差别定价和动态定价规则,让消费者“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既保障了经营者的定价灵活性,又可防止算法技术滥用。三是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复杂多样的“满减”“红包”“限时秒杀”等活动,《行为规则》提出了平台需要对补贴、促销规则进行公示的要求,以规则透明化遏制“虚假满减”“先涨后降”等行为。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平台免密支付与自动续费业务。对于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行为规则》明确要求,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如果提供免密支付服务、自动续费和自动扣款、搭售额外服务或商品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可谓“小切口”推动“大治理”。同时,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商品质量承诺和担保制度,督促平台内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和服务义务,帮助化解消费纠纷。

  需要强调的是,《行为规则》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的,在监管制度、监管要求上保持了稳定性,重点是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平台经济领域正常的商业模式。比如,《行为规则》规定,平台经营者的商业模式系对用户长期免费的,且有利于推动创新进步、有利于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长远福利的,可以不认定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三、落实《行为规则》需要多方协同多措并举

  《行为规则》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后,相信会很快出台,并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这一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平台价格治理进入规范化新阶段,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效力在于“组合拳”。

  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形成治理合力。政府作为制度的制定者与市场秩序的维护者,需要强化监管统筹和优化制度供给,在《行为规则》落实中发挥主导作用。如细化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制度实施的可操作性;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统筹推进政策落地。平台经营者是《行为规则》落实的责任主体之一,需要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治理,积极完善平台合规体系,承担主体责任。例如,健全平台价格合规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平台规则引导入驻经营者价格行为合规,通过技术赋能降低经营者运营成本等。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发挥桥梁作用,推动行业标准建设和引导加强行业自律。

  综合施策保障《行为规则》落地见效。《行为规则》实施需要制度创新、技术赋能、信用建设等多措并举,形成“制度牵引—技术支撑—信用约束—社会共治”的治理生态。建议加强《行为规则》与现有法律制度体系衔接,形成监管闭环,针对平台经济动态性特征,探索建立规则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新技术应用,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建立跨部门联动监测网络,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利用数智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信用监管,实施价格合规信用承诺制度,形成价格信用激励约束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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