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重庆经营异常名录,以前要想移出名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在能“自动修”了!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重庆市企业经营名录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中作了八项调整。
比如,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对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进行了修订。同时,明确了“失联”认定标准。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情形,重新规范认定标准,删除“经两次实地核查,均未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现企业的”情形。
特别是,《实施细则》推行信用修复智能核查。建立分类核查制度,市场监管部门除“在原有住所(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情形需进行实地核查外,补报年报、改正公示信息、名称或地址变更等情况均通过市场监管系统查询或内部函询确认实施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自动修复”“免申即修”。企业申请办理完成注销登记后,系统自动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补报相应年度年报后,系统自动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根据规定,市场监管机构作出移出决定后,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停止公示相应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
哪些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呢?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包括“一增”“一减”“三保留”。“一增”是指新增“未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情形;“一减”是指删除“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三保留”是指“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未在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仍为列异情形。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相关信息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合作伙伴、客户和消费者可能会对企业产生不信任。此外,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会将企业信用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相关部门还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如何修复信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依照《实施细则》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履行法定义务后,可以向注册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线上、线下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解决信用污点长期存在的问题。同时,推行“自动修复”“免申即修”,企业申请办理完成注销登记后,系统自动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补报相应年度年报后,系统自动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同时信用修复信息即时在“山城有信”微信小程序展示。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等信用修复事项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务必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