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以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适用范围不断收窄,在PPP新机制下,部分存量PPP项目也陷入困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PPP监测服务平台显示,截至2022年年底各地录入PPP项目共8057项,总投资11.6万亿元,其中部分出现了政府拖欠、融资渠道受阻等问题,相关社会资本现金流短缺、应收账款高企。
为进一步规范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提升项目运行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8月21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约七成PPP存量项目已经进入运营期,其运营情况直接关系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PPP存量项目均已签订合同,“有合同依合同”是存量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和保障。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分析师鲁璐表示,在PPP新模式下,部分存量PPP项目的预算申请与金融机构融资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客观评估,依法合规积极支持在建项目融资。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要依法履约,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在符合放款条件、风险可控前提下及时发放贷款。这些要求消除了相关障碍,有效保障了在建PPP项目的合理融资。”
据悉,PPP发展十余年来,各地运用PPP模式在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片区开发、生态环保、水利建设等领域实施了一大批项目,持续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基础设施现代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阶段,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加力支持PPP存量项目顺畅建设、高效运营,是盘活存量资源、以存量带动增量、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的必然要求。
在此背景下,政府方、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方希望公开出台一份统管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政策预期、回应各方关切,加力支持各方同题共答,齐心协力支持PPP存量项目顺畅实施。
为此,财政部多次多批分赴项目现场调研,多次召开省、市、县三级多方座谈会,已累计覆盖东、中、西部PPP存量项目体量较大的省份,系统总结梳理基层实践经验,密切跟踪各地工作进展,并将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写入《指导意见》。
一位PPP从业人员表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明确地方债可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以及置换社会资本方垫资,是《指导意见》的一个亮点。比如,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地方政府可统筹运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
“对已运营项目,地方政府要将运营补贴等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保障序列,严格执行支出计划,不得挪用本应用于PPP存量项目支出的预算资金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这有效推动了PPP存量项目持续稳健运营。”上述PPP从业人员告诉记者。
在化解存量PPP项目风险方面,各地纷纷作出具体安排。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安排50亿元专项债用于化解存量PPP项目风险,云南省则安排369亿元专项债券支持各地统筹用于隐性债务化解、部分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等,这些举措有效保障了PPP项目正常运转、缓解社会资本方资金压力。
在鲁璐看来,《指导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对于存量PPP项目建设运营的各方权责,这将为存量PPP项目带来稳定的资金支持,增强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投资PPP项目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