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行业风险化解再传“捷报”。
华信信托日前公告,将由大连新成立的一家国资控股平台收购其个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华信信托也成为继安信信托(现为“建元信托”)、新时代信托、四川信托之后,又一家对个人投资者出台兑付方案的出险信托公司。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信托公司风险预警和早期干预,稳妥有序处置高风险信托公司,及时排查处置信托业务风险,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业内专家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发布后,信托行业风险处置取得了突出进展。当前,行业的风险点主要集中于资产质量、流动性及公司治理等方面。风险化解的主要路径则包括市场化重组、司法重整、收益权转让等。信托业的核心是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多地国资平台出手
日前,华信信托发布《关于收购个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公告》称,公司收到大连安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安鼎”)致函,大连安鼎将按照风险处置的整体安排,于2025年9月25日前收购符合资格的个人投资者的信托受益权。适格签约主体为目前持有华信信托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权份额的个人投资者。
公开信息显示,大连安鼎成立于2025年7月31日,唯一股东为大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运”),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市财政局。大连金运是市级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和管理的专业化平台,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为使命。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大连安鼎或系大连地方政府专为化解华信信托风险,而新设的重整主体。国资重整方出手收购个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也契合今年年初《意见》提出的“落实有关地方政府的风险处置属地责任”的要求。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滕杰对记者表示,《意见》发布以来,信托行业风险处置与化解工作逐步由各信托公司自行开展,转变为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及城投机构深入协同推进,风险化解捷报频传。
据滕杰介绍,目前从各信托公司公告的进展来看,四川信托破产重整案于2025年3月裁定终结;吉林信托先后两次增资,实现高风险机构“摘帽”;华信信托开展个人投资者的信托受益权收购事项;新时代信托的自然人投资者兑付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中信信托、万象信托、五矿信托、建元信托的风险项目处置、风险压降也取得阶段性进展。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也向记者指出,《意见》发布以来,信托行业风险处置和防控取得了明显进展:高风险信托公司处置工作加速推进;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进一步强化,多地国资平台积极参与信托机构风险化解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风险处置机制;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模式得到广泛应用;行业合规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风险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日益完善。
“总体而言,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推动下,信托行业风险处置和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风险化解进程有序推进,为行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曾刚说。
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邢成对记者表示,《意见》发布后,信托行业风险处置力度明显加大,路径更加清晰。
具体而言,首先,高风险机构处置加速。“以四川信托司法重整成功、华信信托引入国资收购受益权等为代表,采用了‘一案一策’的多元化处置模式,标志着高风险机构的市场化、法治化退出和风险化解机制逐步成熟。”邢成指出,其次,监管持续督导信托公司压实风险主体责任,对重点领域风险进行排查和压降,并加强资金的穿透式管理,防止风险隐匿和转移。
风险化解任重道远
曾刚表示,长期以来,信托公司主要依赖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融资类业务,通过收取固定费用获得收益。这种模式在特定历史时期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导致了业务同质化严重、风险相对集中的问题。此外,部分信托公司在快速扩张过程中,对风险识别和管控重视不够,导致近年来风险事件频发,不仅影响了相关公司的正常经营,还对整个行业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也是《意见》出台的重要背景。
具体到当前信托业的主要风险点,邢成指出,一方面是资产端风险,存量非标资产,特别是房地产和工商企业领域的信用违约风险仍是重中之重;另一方面是流动性风险,因项目逾期导致无法按时向投资者兑付,引发声誉风险甚至群体性事件。此外,还有公司治理与经营风险,部分信托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薄弱,是风险滋生的内在根源。
滕杰则认为,当前信托行业的主要风险点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困境、底层资产不透明、刚兑依赖症以及受托人道德风险。
“信托风险化解,尤其是房地产和城投领域的项目风险化解,仍然任重道远。部分投资者丧失了对信托机构甚至信托行业的信心与信任。这些都将极大地影响信托行业的转型与发展。”滕杰直言。
资管研究员袁吉伟也强调,信托行业风险重点集中在房地产、政信业务上面,需要加快推进处置。个别风险规模较高的信托公司受到监管托管或密切指导,有望逐步走出困境。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信托业分析师对记者表示,信托行业主要有三大风险点:一是存量房地产信托的违约风险。随着市场风险的逐渐缓释,新增违约有减少的趋势。对于存量风险项目,信托公司的处置方式以市场化处置为主,例如诉讼、催收、出售资产、资产重组,甚至主动下场处置不良资产等多样化方式,分阶段化解债务。
二是行业转型过程中收入下滑、合规成本上升问题,多数信托公司的新业务难以提供较好的盈利。
三是出险机构的处置问题,目前被接管的信托机构已有部分完成重组,部分机构还在处置当中。“监管文件中对信托机构的风险处置已经有相对明确的规定,后续即使有机构出险,相应的处置将会越来越规范。”上述信托业分析师指出。
市场化化解路径
曾刚认为,从政策导向来看,《意见》一方面对市场准入、股东管理、业务经营、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特别是明确要求打破刚性兑付、强化穿透式监管等,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风险防控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也为信托业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支持发展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符合信托本源的业务,鼓励信托公司在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人民群众财富管理需求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今年4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完善促进信托业强监管防风险高质量发展的监管制度体系。在2600余字的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中,“风险”一词出现了24次。风险防控与处置的重要性、紧迫性可见一斑。
围绕风险化解,滕杰认为,主要路径包括:信托公司业务结构重塑,加快“非标转标”与服务信托扩容;利用科技赋能风控,加强动态监测与模型预警;监管协同与资本补充,提升信托公司风险抵抗能力;投资者教育与产品透明化并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与服务生态共建。
“信托行业转型的短期阵痛不可避免,但在政策驱动下,行业已显现积极信号。”滕杰表示,当前,信托风险项目金额逐渐下降,组合投资产品比例逐渐提升。
邢成提出的风险化解路径则主要包括:市场化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如地方国资,收购问题资产或提供流动性支持;司法重整。通过法律程序一揽子解决债务问题,如四川信托模式;受益权转让。由第三方机构,如国资平台收购投资者权益,实现风险隔离和平稳退出,如华信信托模式。
“核心是在监管指导下,多方协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邢成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