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8月22日消息,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到2030年,省级水网工程覆盖度达到90%,全省3级及以上堤防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河湖资源资产化改革。稳妥推进全省涉河湖水资源水工程资产化改革,全面摸清水利“三资”底数,建立“三资”和盘活项目“两张清单”。将河湖资源通过用水权交易、水生态产品价值交易、文旅资源经营权出让等方式进行资产化。对河湖资产进行“用途”分类,依据不同类型采取抵押贷款、取水贷、REITs、ABS证券化等方式开展融资,充分发挥河湖资产使用价值。
健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河湖资源管理体系,完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构建覆盖全面、分类科学、动态智能的河湖“三资”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成熟一批、转化一批、反哺一批”的动态机制,将河湖资源转化收益主要用于河湖治理保护。建立河湖资源权益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市场价格对河湖资源资产价值传导机制。构建河湖资源交易体系,鼓励地方探索搭建交易平台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积极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幸福河湖建设。
扶持“河湖+”融合发展产业。依托各地河湖资源,大力发展区域特色产业,着力打造河湖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效共赢”的绿色发展新模式。做强“河湖+生态文旅”,依托“两库三江千湖”,充分发挥“荆山楚水、钟灵毓秀”的旅游资源优势,建设一批水利风景区和幸福河湖旅游景点。做好“河湖+特色农业”,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渔业、水生蔬菜种植,打造具有湖北印记的“水乡田园”绿色食品产业链。培育“河湖+绿色低碳产业”,以优质水资源助力饮用水及饮料产品生产,探索河湖淤泥资源化利用,形成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良性循环,让幸福河湖成为富民惠民的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