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1 06:24:39 股吧网页版
信息平台“误伤”企业名誉,“算法自动”不免责(新闻看法)
来源:人民日报

  公司改名后,旧名字被他人使用,两家公司的企业信息竟发生混淆。凭空多出来的“失信记录”,谁来负责?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

  2011年3月,高山公司成立,曾用名为“定兴公司”。2011年12月,该公司完成名称变更。2012年11月,一家新设立的公司注册使用“定兴公司”,与高山公司的组织机构信用代码并不一致。2018年,定兴公司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付款义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高山公司先后在某企业信息查询APP中发现,其公司信息网页两次被错误关联了定兴公司的失信记录。反馈后,信息平台删除失信信息。高山公司认为,信息平台虽已删除信息,但两次信息关联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公司的信誉和征信,构成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被告则表示,公司平台数据系通过算法技术对相关公开数据进行采集整合后自动发布,主观上并没有侵害高山公司名誉权的故意;在高山公司提出异议后平台及时核查处理,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高山公司与定兴公司系相互独立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并不相同,信息平台虽未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实质性修改,但在数据整合时,未尽到合理的监管和注意义务,存在过错。据此,法院最终判决平台运营商应在平台网站高山公司详情页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江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尹德元认为,当算法存在无法克服的技术问题时,信息平台更应慎重处理相关信息,不能明知存在技术漏洞,却仍为了追逐商业利益而放任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