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1 02:24:30 股吧网页版
大连农商行多家分理处获批终止营业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李颖超

  8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发布的批复信息显示,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农商行”)旗下多家分理处获批终止营业,具体包括瓦房店轴北分理处、庄河王家分理处、庄河磨石房分理处、甘井子鞍子山分理处、瓦房店大田分理处、庄河横道河分理处、甘井子大连湾分理处等。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上述分理处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本月上旬,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曾披露,同意大连农商行旗下4家支行终止营业,分别为金普五彩城支行、金州步行街支行、金州和平路支行、金州兴河路支行。

  据了解,大连农商行成立于2012年6月,是在原大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辖属8家县级行社的基础上,由符合发起人条件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东北地区第一家以市为单位整体改制组建的农商银行。根据公开信息,该行注册资本为49.5亿元,营业网点336个,从业人员4000余人,是大连地区机构网点最多、从业人员最多、金融服务覆盖面最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一季度财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大连农商行资产总额为1557.64亿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