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天津证监局披露了一起“老鼠仓”案。基金经理李丹在2022年3月22日至 2024 年2月8日期间,控制他人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被天津证监局处以60万元罚款。
根据披露的罚单信息及公开资料,此次被罚当事人指向国寿安保前基金经理李丹。对此,国寿安保基金回应称,涉事行为系前员工个人行为,公司将持续强化合规管理。

趋同交易超3300万,个人决策致亏损
天津证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年12月9日,李丹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李丹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具体投资运作,知悉该基金投资决策情况、交易情况、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李丹控制“王某”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李丹作出交易决策,指示杨某尘具体实施下单操作。相关交易与基金发生交易趋同,趋同买入股票41只,趋同买入股票占比74.55%,趋同买入金额3311.97万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72.77%,最终交易亏损。
天津证监局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情况说明、基金交易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证券账户资料、银行交易流水、交易所计算数据等证据,足以证明。
李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最终,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其处以60万元罚款。
曾任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公司回应
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此次被罚当事人指向国寿安保前基金经理李丹。公开资料显示,李丹于2013年11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2月起担任国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经理。该基金在其任职期间(2016年2月至2024年2月)回报率为-7.77%,在同类789只产品中排名第716位。
值得注意的是,李丹在2024年2月起密集卸任在管基金,至9月4日卸任最后一只产品国寿安保稳信,卸任理由均为“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人员配置状况”。此次行政处罚曝光时,李丹已不再担任国寿安保基金任何管理职务。
针对此次事件,南都·湾财社记者向国寿安保基金求证,该公司回应称,该名前员工所涉及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系其个人行为。下一步,国寿安保基金将持续推进合规文化建设,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持有人利益,一如既往地为持有人创造更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