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新三样”领域2起偷骗税案件,这是税务部门首次对该领域的违法案件进行披露,警示任何试图以偷骗税损害税收公平、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第一起案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江西南氏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骗享税费优惠案件。经查,2021至2023年,该公司通过扩大研发人员范围,将非直接从事研发工作的人员工资费用668.22万元纳入研发支出进行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费优惠。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依法作出追缴税费、罚款共计571.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并依法加收滞纳金。
第二起案件是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新三样”领域犯罪团伙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19年至2022年,林嘉阳为首的骗税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操控深圳市道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从上游虚开团伙控制的新能源公司取得品名为“铅酸蓄电池”的虚开发票后,虚构生产加工假象,将不能退税的“铅酸蓄电池”,以可退税的“锂电池”名义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49亿元。2023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1.49亿元,并处1倍罚款。2025年4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主犯林嘉阳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万元;其他18名涉案人员因犯出口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
据了解,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有力支持了“新三样”领域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然而,少数“新三样”领域经营主体在本身缴税就较少的情况下,仍违规骗享税费优惠甚至肆意偷税骗税。他们不是利用国家给予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快创新发展,而是一边享受着国家的优惠扶持,一边通过虚开发票、违规扣除、多列支出等手段少缴税款或偷逃税款,有的甚至与犯罪集团勾连,骗取出口退税;还有些经营主体将“节省”的成本用于降低价格,搞“内卷式”竞争,加剧了产能过剩,损害了合法合规经营企业的权益,破坏了行业发展生态,扭曲了市场机制,扰乱了公平竞争秩序。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产业越是火热,越要守住底线。‘新三样’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更应守住法律边界,将精力放在技术创新与市场开拓上,而非在税收合规上‘打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