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中证网讯(记者董添)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创新监管制度,激发企业活力,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经营者集中审查试点委托三周年”专题新闻发布会。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司长徐乐夫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坚持守正创新,以改革思维推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创新监管制度机制,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平等对待国有、民营、内资、外资等各类企业,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了积极成效。
创新监管机制,提升审查效能。充分发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靠近企业、靠近市场的优势,自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总局在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5个省市试点开展了委托审查工作。经评估,3年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委托审查制度实施的预期目的。
完善监管规定,统一审查尺度。市场监管总局着手制定《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经营者集中申报规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手册》等规则,进一步强化审查工作统一性和规范化,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三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严格依法审查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对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予以禁止,对新思科技公司收购安似科技公司等10起经营者集中附条件批准,对15起经营者集中案件提出竞争关注,有力维护了半导体、港口航运、农业、航空、医药等领域公平竞争,有效预防国计民生领域垄断行为的发生。依法查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对38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37起附条件案件审查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严格监督。
强化服务职能,引导企业合规。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调研、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在业务系统中增加无条件批准案件情况、简易案件公示查询功能。强化海外反垄断风险应对指导,召开防范海外反垄断风险部门座谈会,启动系列海外反垄断大讲堂,编纂《OECD国家相关反垄断法律制度简述》,有力护航我国企业“出海”。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在研究公布系列经营者集中审查典型案例,反映反垄断执法机构竞争分析方法和思路,为经营主体申报经营者集中提供更明确的参考和指引。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完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制度,努力提升审查质效,以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