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加速渗透,数据要素的价值日益凸显。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8月1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24年,全国数据企业数量超40万家,数据产业规模达5.86万亿元,较“十三五”末增长117%,预计未来几年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水平。
在此背景下,政策层面的突破为数据价值变现注入关键动力。随着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企业数据资源从财务报表的“无形资源”跃升为“可计量资产”。同时,数据资产质押融资创新实践亦在全国多点开花:海南省落地首笔民企数据要素资产质押融资,打破了民营企业数据资产融资的困境;浙江省实现人工智能行业首笔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云南省落地首笔数据资产贷款500万元。
这一系列“首单”案例的涌现,为轻资产、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开辟了破解融资痼疾的新路径。
从“沉睡数据”到“流动资本”
数据资产价值认定难、质押登记难、风险管控难——这“三难”问题曾长期横亘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银行融资之间。如今,在政策引导与金融机构创新下,多地已探索出各具特色的破局路径,让“沉睡的数据”转化为“流动的资本”。
近日,交通银行(601328.SH)浙江省分行为“专精特新”企业浙江连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信科技”)提供1000万元授信支持,这也是浙江省内人工智能行业首笔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业务。
据悉,连信科技是全球领先的心理大数据智能应用科技创新企业,这类成长型科技企业普遍为“轻资产”运营。面对连信科技的融资需求,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科技金融专班协同辖内杭大路支行,创新设计了“数据资产质押+政策性担保”的复合增信方案。一方面,依托杭州数据交易所的数据产品登记功能及专业评估机构估值,成功将企业数据资源转化为可量化、可质押的金融标的;另一方面,联动杭州市融资担保集团的“专精特新贷”专项产品,构建起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新型风险分担机制。
无独有偶,日前,恒丰银行济宁分行为济宁公交集团发放数据资产融资1000万元,实现济宁市首笔千万级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业务落地。济宁公交集团凭借公交车辆基本信息、站点数据、线路数据、实时运行GPS数据等关键信息,获得济宁市数据资产登记服务平台首个“济宁公交管理及服务数据集”登记证书。恒丰银行创新采用数据资产质押模式,成功构建数据资产融资“确权—评估—质押”全流程闭环,满足企业因拓展城区公交线路产生的融资需求。
恒丰银行济宁分行相关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介绍道,质押放款是实现数据资产价值变现的核心环节。为保证数据资产的流通性,优先选取在数据交易所上架的数据产品作为押品,将数据资产押品的“已质押”标记体现在数据资产凭证上,通过交易所数据信息的动态更新功能,在贷后阶段持续监测资产状态,避免数据资产重复质押和押品落空问题。在此次业务中,恒丰银行通过主动对接济宁市大数据局、济宁市登记评价数据服务中心,积极探索数据资产质押线上登记,提供嵌入数据资产质押状态、质押期限等四项核心字段的思路和想法,助力济宁市数据资产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功能,最终完成数据资产质押登记,推进济宁公交集团真正意义上通过数据资产质押的方式实现融资。
攻坚价值认定
尽管首单案例频传捷报,但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仍未走出“小规模试验”阶段。
兴业研究金融监管高级研究员任图南向记者展示了一组数据: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数据资产融资规模达13.9亿元,其中城投平台占比53.63%,侧面反映出参与数据资产抵质押融资的行业与企业范围仍不够广泛。“作为一种新兴的质押物,银行对数据资产作为质押物所进行的贷款投放较为谨慎,单笔金额大多为1000万元以下,授信周期通常不超过1年,其背后原因是数据资产抵质押贷款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任图南指出,确权登记制度尚未统一成为其首要障碍。“当前我国尚缺乏全国统一的数据资产确权框架,虽然各地探索建设了相对碎片化的登记体系,但这也导致数据资产权属的跨区域互认困难,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与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难度。”
“关于质押登记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尚未规定可以担保的财产权利即非典型担保,当事人未在法定的登记机构依法进行登记,主张该担保具有物权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相关法律法规对数据资产质押未做进一步规定的,数据资产质押应适用该规定以登记作为质押权生效的条件。”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庞珊珊律师说。
估值体系与风险管理滞后则是另一重挑战。任图南向记者分析称,数据资产具有非实体性、零成本复制性等特性,其价值的体现高度依赖应用场景,故而数据资产的价值评估远比传统资产复杂,单纯应用传统的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等估值方法容易“估不准”。同时,我国缺乏跨行业的数据资产估值标准。
“数据资产作为押品,存在价值评估难度大、成本高耗时长、价值波动大、处置交易对手少等难题。为了缓释风险,银行需要在‘授信准入、押品审查、登记备案、贷后监测、违约处置’重点环节,推进数据资产质押贷款业务的动态风险管控。”恒丰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贷前,对授信企业和数据资产押品进行审查,并对押品盈利能力进行论证,从基础准入上把控总风险;在贷中,签订数据资产质押合同,完成质押登记以避免重复质押,依据押品的评估价格及企业的风险水平确定合适的质押率;在贷后,依托场内产品的交易信息和数据资产的认证信息,对质押资产价值进行实时更新和监控。在违约处置时,对极端风险采取多重处置策略,包括转移数据经营权、数据资产拍卖、与担保机构风险共担等策略。此外,对于价值较高且容易受到外部影响的数据资源,可要求企业为其办理保险,提高可入表数据资源的综合保障能力。
光大银行(601818.SH)在数据资产增信融资方面有诸多探索,记者从该行了解到,该行将破解“价值认定难”视为推动科技金融创新的关键突破口,自2021年起便开始数据资产估值的研究。“我们认为行业标准的建立是解决痛点的基础性工作之一,2024年牵头发布了银行业首个《银行业数据资产估值指南》团体标准,并开展多项关于数据资源入表、公共数据资源流通交易等关键议题的研究。”光大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数据资产固有的复杂性,其价值难以准确评估,2024年该行自主研发了企业数据资产估值工具,通过数据质量、应用场景潜力、市场流通性、稀缺性等核心维度对企业数据资产进行综合评估。“同时,我们与各地数据交易所深度合作,利用其市场化的交易定价机制和合规审查工具,对我们内部的估值结果进行实时交叉验证与动态校准,这种‘自主模型+市场验证’的双重保障机制,显著提升了估值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此外,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刘诚冬律师提示道,数据资产价值的变化与市场需求、技术发展更新等因素密切相关。原本估值较高的数据资产价值随着市场同类应用的出现、用户习惯的改变、技术的迭代而波动,可能大幅缩水,难以覆盖贷款本金和利息。数据资产的形态也容易发生变化,随着数据的不断更新、整合、分析,其原始形态可能会发生改变,确定质权的范围和实现质权时容易产生困难。由此,银行作为质权人,在借款人违约时实现质权面临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