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经营者集中审查试点委托三周年工作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表示,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在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5省市开展委托审查试点,经评估,试点达到预期目的,市场监管总局于今年8月1日将试点委托转为正式委托。
试点期间,5省市进一步优化简易案件审查,施行简易案件“双二十”内部工作要求(从企业申报到正式受理原则上不超过20天,从正式受理到审结原则上不超过20天),简化简易案件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从3份减为2份,填报信息从44项减为38项),进一步提高简易案件审查效率。
试点三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共委托省局审查经营者集中申报1288件,审结1162件,平均受理时间和审结时间分别为16.9天、17.4天,审查效率与市场监管总局基本一致,大幅提高企业投资并购效率,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记者注意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负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六省一市部分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三年审结433件,占全国试点委托案件总量的40%。通过健全审查体系、聚焦区域特点、加强合规宣贯,提升了企业合规意识、充分发挥了地方局的主观能动性。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则负责涉及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八省市自治区部分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工作,三年来审结207件。通过强化工作保障、提高审查质效、注重宣传培训、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审查工作深入开展。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禁止了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股权案,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邦吉全球有限公司收购蔚特有限公司股权案、全日空控股株式会社收购日本货物航空株式会社股权案、新思科技公司收购安似科技公司股权案。多起经营者集中案件引发较多社会公众关注。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副司长于佳木表示,市场监管总局通过依法禁止和附加相应的限制性条件,消除集中可能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有效保障下游客户和消费者利益。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提升经营者集中审查效能,将更多执法资源集中在审查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