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8月14日消息,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行动方案》提出,建立健全配额总量管理制度。合理确定碳排放配额总量,建立健全储备配额调控机制。建立同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相衔接的碳排放配额分配制度,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试点实施配额总量控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预留发展空间。
《行动方案》提出,分阶段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按照“降门槛、扩类别、增种类”的推进方式实施市场扩围。自2026年起,石化化工等高载能行业、数据中心的纳管门槛降至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水上运输业的纳管门槛降至年排放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自2028年起,年排放1万吨及以上二氧化碳当量的高等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纳入市场管理并逐步实施碳排放配额管理。研究氧化亚氮、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纳入市场管理。
推动企业自主碳减排。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通过技术革新、管理水平提升及使用高质量的碳信用实现净零排放,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推动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自愿披露机制,鼓励自主发布碳减排目标、碳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等信息。支持金融机构将企业披露的相关信息作为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重要参考。
丰富碳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活动、碳排放权现货及衍生品交易。研究符合监管要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使用跨境人民币参与上海碳排放权交易。探索个人参与碳交易的模式与路径。有效发挥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作用,不断丰富碳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推动碳金融规模持续增长。支持将上海碳市场交易的碳资产纳入金融机构合格担保品范围。
创新碳市场与绿色金融市场协同机制。对标绿色金融管理体系,推动建立碳市场与绿色金融市场的信息互通互认机制,鼓励评级机构将有关单位自主披露的碳排放信息纳入企业信用、绿色产品评级方法。研究建立基于企业碳绩效的碳账户体系,与绿色投融资形成联动机制,推动碳定价在绿色投融资中的应用。逐步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形成碳市场持续推动实体经济绿色发展的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