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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3 22:32:39 股吧网页版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对医疗广告活动的监管力度 重拳打击各类“神医”广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8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医疗领域广告监管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市场稽查专员谷保中在会上表示,医疗广告是群众获取就医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推介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对医疗广告活动的监管力度,重拳打击各类“神医”广告,陆续制定相关执法指南,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和联合执法,努力提升医疗广告监管效能。

  谷保中提到,近年来,医疗广告投放量迅速增长,同时也出现了借健康科普、医疗信息公示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就医安全。为更好规范医疗机构广告发布活动,切实维护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制定并以公告形式公开发布了《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为有力打击违法医疗广告提供更为清晰、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引。

  谷保中表示,强化、优化对医疗广告活动的监管,一直是行业关注、群众关切的焦点。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明显增多,医疗机构开展广告宣传的意愿也更加强烈,医疗广告繁荣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乱象。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及时出台《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并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广告认定指南》。

  两个指南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但在内容侧重方面有所不同。《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主要针对医疗广告监管执法的原则和具体监管规则作出细化规定,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更加明确的执法指引和实操指南。比如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医疗广告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列举了不同业务场景下医疗广告违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对查处医疗广告违法案件过程中规范行使裁量权进行细化,对互联网平台防范和制止违法医疗广告信息发布和传播的责任义务作了规定。

  《医疗广告认定指南》在结合医疗广告活动新特点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对“什么是医疗广告”进行了回答;再次重申了除依法成立的医疗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发布医疗广告;对如何区分“医疗广告”与“医疗信息公开”“健康科普”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监管规则;对部门协同作出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医疗广告认定指南》发布为契机,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政策宣贯和行政指导,引导医疗机构守法合规开展医疗广告宣传。同时,总局将继续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加大对医疗广告监管疑点难点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力度,进一步细化完善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广告监管规则与行业管理政策的有效衔接,更好发挥跨部门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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