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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3 09:28:30 股吧网页版
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量降幅明显,贷款、信用卡、保险领域诈骗风险凸显
来源:上观新闻

  8月12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4年以来上海金融检察综合履职工作情况,以及涉洗钱犯罪、涉外汇犯罪领域检察工作情况。

  2024年以来,本市金融犯罪案件数和涉案人数继续呈现小幅下降趋势,其中,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量降幅明显,但以康养、影视投资等为名义的案件诱导性、迷惑性更强;证券犯罪罪名集中,财务造假案件数量上升较为明显;贷款、信用卡、保险领域诈骗风险凸显,非法中介扰乱金融秩序;境内外“对敲”型非法汇兑案件多发,资金跨境转移追踪难度大;虚拟货币成为不法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工具。

  金融犯罪案件总量持续小幅下降诈骗类案件高发

  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84件1327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384件2671人,涉及四类23个罪名,其中,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0件33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740件1351人,金融诈骗罪343件585人,扰乱市场秩序罪291件702人。案件数和涉案人数基本平稳,并呈现小幅下降趋势,其中案件数下降6.80%。

  金融犯罪呈现出行为手段不断复杂化、运营方式集团化、关联犯罪链条化等趋势特点。

  受理案件中,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量降幅明显,但诱导性、迷惑性更强。部分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关注度极高;非法集资名目繁杂,“传销+非法集资”案件不断翻新;借助AI技术,犯罪手段更加智能隐蔽。

  证券犯罪罪名集中,财务造假犯罪受案数量增加。新类型、新手段频现,司法认定面临新挑战、新问题;犯罪组织化、链条化趋势明显,个别案件存在内外勾连;并购重组领域成为内幕交易违法犯罪“重灾区”,“集团化”共同犯罪比例高,信息传递手段更加趋于隐蔽复杂;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件数量增长,部分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失守。

  贷款、信用卡、保险领域诈骗风险显现,非法中介扰乱金融秩序。非法中介利用其对金融制度条款和审批业务流程的熟悉,利用客户不法需求实施犯罪以谋取高额利益,在犯罪中起到重要作用,犯罪模式可复制性、可传染性强,团伙重复性作案,社会危害性大。

  境内外“对敲”型非法汇兑案件多发,资金跨境转移追踪难度大。以境内外“对敲”手法进行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已占此类案件的七成,犯罪人员往往通过控制境内外关联账户进行两地“对敲”,并借助合法交易外衣掩盖非法汇兑实质,企图逃避监管。

  虚拟货币成为犯罪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工具。虚拟货币因其依托区块链技术具备的匿名性、去中心化和全球流通特性,被犯罪人员利用实施违法犯罪——非法集资犯罪常以虚拟货币作为投资名目和噱头吸引投资者,洗钱和非法经营犯罪易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和违法交易的手段方式以隐匿资金流向。

  金融犯罪智能化、产业化、跨境化趋势明显

  案件反映出如下问题和趋势——

  犯罪人员滥用数据和算法,手段更加隐蔽复杂。行为人在实施金融违法犯罪行为中,借助最新网络信息技术,优先选择强加密的境外聊天软件进行联络,并利用AI技术进行深度伪造,显著扩大了金融犯罪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加大了行政监管和刑事追诉的难度。

  犯罪人员逃避监管和反侦查意识较强。犯罪人员在相关领域专门开展研究,跟踪掌握最新监管动向、侦查手段和司法适用标准,不断调整犯罪方式手法,具有较强反侦查意识。

  内外勾结型金融犯罪多发,从业人员或被利诱成为共犯。案件中,犯罪人员假借合法外壳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外部资金掮客拉拢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合谋骗取金融机构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金融“黑灰产”链条化演进,犯罪危害叠加升级。金融“黑灰产”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隐蔽化特征,行为样态也日趋复杂多样,为特定领域犯罪提供的针对性帮助,快速复制犯罪模式,加速了犯罪传播速度和范围。

  犯罪行为全球化、跨境化趋势明显,国际协作力度有待加强。跨国金融违法犯罪呈现产业化、集团化,团伙内部拥有严格的管理架构和分工安排,加大刑事打击难度。

  互联网场景下平台内控措施和风险评估有待改善。机构和平台在创新产品服务的同时应当关注对互联网应用场景和关键业务环节风险测试和控制,防范风险漏洞被犯罪人员利用。

  部分社会公众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仍有待加强。部分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或贪图蝇头小利,或抱有侥幸心理,对金融市场和投资产品认识不足,缺乏必要识别防范意识和能力。

  探索金融检察履职“上海路径”,实行全链条惩治和综合治理

  去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以创新发展引领,将案件办理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综合治理同步推进。

  持续创新金融检察履职模式。分别设立外滩、陆家嘴金融检察综合履职实践基地,全面构建“一中心、二基地、三分中心、四试点院”的金融检察综合履职和风险防控体系;充分依托市检察院、上海金融监管局成立的全国首家省级检察院金融监管协作配合办公室,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机制;制定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26项任务,三级检察院联动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本市金融领域行政司法七方协同机制,构建金融执法司法协同共治新格局;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12条意见落地落细,浦东、黄浦区检察院建立“央地协同”“行刑衔接”协作机制。

  依法从严打击严重金融犯罪。依法审慎办理一批重大、新型金融犯罪案件,健全常态化风险处置协同配合机制和非法集资等涉众金融领域案件信访维稳处置机制;坚持“零容忍”态度,“全方位”“全链条”惩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证券犯罪;会同金融监管机关加强金融“黑灰产”治理工作,起诉非法金融中介犯罪145件199人。

  深化金融领域综合治理。针对期货和金融衍生品领域监管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第二名,连续第三年联合市委网信办、上海金融监管局等六部门开展“清朗浦江·e企共治”整治网上金融信息乱象专项行动;运用数字监督手段助力金融司法办案、预警防范金融风险;坚持惩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强化涉案财物公诉职能,推进涉案财物的甄别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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