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8月11日消息,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顺利施行,按照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在认真研究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当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制定条例的必要性,条例起草说明介绍,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24年增值税收入约6.57万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38%。增值税覆盖国民经济所有行业和全链条,涉及面广、影响大,关系广大纳税人切身利益。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作出规定,并对国务院给予必要的立法授权。通过制定条例,对增值税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对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有利于增强税制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形成配套衔接的增值税制度体系,为增值税法顺利实施提供保障,更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就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起草说明表示,条例遵循增值税法的规定,与现行增值税制度相衔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征管需要明确具体规定,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六章五十七条内容。
在总则方面,条例对增值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等税制要素进行细化和明确。明确应税交易中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定义范围。对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解释。明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的情形。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分别注明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
在税率方面,条例对增值税法规定的出口货物、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有关范围进行明确,对涉及多个税率、征收率情形的适用规则作细化解释。明确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范围。明确一项应税交易涉及多个税率、征收率时的税率、征收率适用规则。
在应纳税额方面,条例对增值税法规定应纳税额的相关条款进行具体细化,包括进项税额的抵扣办法、抵扣规则、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范围等。明确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办法和扣税凭证范围。明确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销售额的扣减方法。对价外费用、核定销售额、非正常损失项目等进行细化明确。明确贷款服务、非应税交易对应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明确购进货物、服务对应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则。明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对应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则。
此外,在税收优惠方面,条例明确增值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具体标准,明确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和税收征管措施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对纳税人未单独核算增值税优惠项目,或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各种手段违法违规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情形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