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8月11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顺利实施,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六章五十七条内容,既遵循增值税法的规定,又与现行增值税制度相衔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征管需要明确具体规定。
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增值税收入66672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8.1%,是我国最重要的税收收入来源。为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在章节体例上,征求意见稿承袭了增值税法的基本框架,反映了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与增值税法的关系,即增值税法框定了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的基本内容,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是对增值税法相关条款的解释、细化和明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表示。
征求意见稿对增值税法规定的出口货物、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有关范围进行明确,对涉及多个税率、征收率情形的适用规则作细化解释。一是明确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范围。二是明确一项应税交易涉及多个税率、征收率时的税率、征收率适用规则。
征求意见稿在税收优惠方面:一是明确增值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具体标准。二是明确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和税收征管措施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对纳税人未单独核算增值税优惠项目,或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各种手段违法违规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情形作出规定。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一方面,稳定的税制更加有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稳定投资预期,对于吸引投资以及实现经营的可持续性更为重要。征求意见稿保持增值税税制框架稳定,加强与增值税法和现行增值税政策的衔接,可以进一步增强税制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另一方面,当前宏观经济政策的关键任务之一,是通过制度性的优化为经营主体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增强经营主体信心,进而恢复经济活力。比较世界各国的发展规律,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成熟度较高的国家而言,投资者对于税收激励效应的关注度远低于其他投资因素的考量,而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及时颁布征求意见稿,将有利于经营主体及时做好各项经营、投资及战略,通过增强税制的确定性以促进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